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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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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卫生健康
一级事项 行政检查 二级事项 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
公开时限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2018年12月29日修改)、《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1号)、《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卫计委令第5号)
公开主体 岳阳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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