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领域 > 城乡规划

关于印发《公田镇村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各村(居)、各部门: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公田镇村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党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岳阳县公田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2日


  公田镇村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


  为改善全镇村组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现状,提升整体水平,提高广大群众生产生活质量,同时调动社会各界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公田镇第八次代表大会报告》关于聚焦道路提质改造、水利基础设施改善等民生实事的工作部署,规范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和风险防控,结合我镇实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量力而行、严禁举债。各村在启动村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须落实全部资金来源(含上级补助、群众自筹、社会捐赠等),经镇交通、水利部门、财政所进行评估后,方可实施。任何村不得以任何形式新增隐性债务,严禁“先建后凑钱”、严禁以垫资施工方式变相举债。

  (二)先审后建、控制预算。所有纳入奖补范围的项目必须执行“事前预算评审、事中造价控制、事后结算审核”的全过程财政管理程序,未完成预算评审的项目不得开工。

  (三)绩效导向、公开透明。奖补资金分配优先支持群众积极性高、自筹资金到位、带动效益明显的项目。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公田镇村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廖焱丰任政委,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袁会虹任组长,分管交通的党委委员陈小勇、分管水利的党委委员彭拥群任副组长,财政所、三资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交通站全体成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把关各村项目申报、建设监管、工程验收、奖补资金审核、拨付。

  三、实施范围与时间

  (一)实施范围:全镇14个村(居)的村组交通道路(含错车道、窄路加宽、白改黑)及水利设施(干渠维修硬化、抗旱应急设施、自供水管网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实施时间:2026年7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分三个年度实施。

  四、奖补资金来源与预算管理

  (一)镇政府在本级财政预算中设立“村组基础设施建设奖补专项资金”,三年总额不低于600万元。

  (二)资金按年度额度控制,交通建设、水利建设各100万元/年。年度内若奖补申请总额超出预算,采取“先实施、先验收、先奖补”原则,超出部分自动结转至下一年度,且不占用下年度原有额度。

  (三)镇财政所建立奖补资金台账,实行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五、奖补标准与要求

  (一)通村组交通道路建设

  1、错车道建设:路面宽度≤3.5米,道路拓宽困难,按2000元/个奖补;

  2、窄路加宽硬化:路面宽度≤3.5米,受益人口多,按3万元/公里奖补,道路加宽≥1米;

  3、“白改黑”油化:路面宽度≤5米,按5万元/公里奖补,路面宽度>5米按7万元/公里奖补;

  (二)水利设施建设

  1、干渠维修硬化:覆盖1个自然组及以上,灌溉面积≥80亩,按结算金额的20%奖补;

  2、抗旱应急设施:覆盖1个自然组及以上,灌溉面积≥50亩,按结算金额的30%奖补,含泵站、蓄水池、管道等;

  3、自供水管网改造覆盖1个自然组及以上,受益户数人口较多,按结算金额的30%奖补;

  六、项目申报程序与资金拨付

  1.各村向镇交通水利部门提交《项目可行性申请报告》、施工图纸、预算书、资金来源证明,所有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2.镇交通水利部门牵头,组织财政所、三资办、村支两委、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联合审核,重点审查:项目必要性、预算合理性、资金组成完整性、不举债承诺。

  3.审核通过后,由镇交通水利部门、三资办出具预算评审意见,报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4.项目竣工后,由镇政府组织交通水利部门、财政所、三资办、村委会联合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向镇党委、政府提交奖补申请报告,按审批后奖补金额及时奖补。

  七、纪律要求

  1、镇分管部门、财政所、三资办、村支两委全程参与项目建设监管。

  2、严禁各村利用上级专项资金足额保障建设项目、以前年度已实施项目、重复申报等情况套取财政奖补资金,镇财政所、三资办对奖补资金实行全流程监控。

  3、对套取、截留、挪用奖补资金的,一经查实,全额追回资金,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镇纪委相关规定,追究村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责任。

  八、附则

  (一)本方案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二)本方案由公田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城乡规划
一级事项 政策文件 二级事项 其他政策文件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公田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公报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