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产皮革非离子油600吨、聚氨酯光亮剂700吨、非离子油蜡7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的公告
详细信息
| 公开具体内容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年产皮革非离子油600吨、聚氨酯光亮剂700吨、非离子油蜡7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岳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君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30-7663018 通讯地址:湖南省岳阳县长风路岳阳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301室(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股) 邮 编:41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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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重大建设项目 | ||
| 一级事项 | 批准结果信息 | 二级事项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
| 公开主体 |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发布会、听证,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公开层级2 | 市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
| 公开层级3 | 市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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