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9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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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我局对《岳阳正昊包装有限公司年产480万条塑料编织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岳阳县东洞庭湖河道采砂管理局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30-7663018(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政府政务中心3楼大厅D05号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湖南省岳阳县长风路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股 邮 编:41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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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重大建设项目 | ||
| 一级事项 | 批准服务信息 | 二级事项 | 办理过程信息 |
| 公开时限 | 及时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
| 公开主体 |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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