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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县尚书页岩环保砖厂的行政处罚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湘岳岳)应急罚﹝2023﹞101号
行政相对人类别
企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岳阳县尚书页岩环保砖厂(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姓名
方全定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违法事实
岳阳县尚书页岩环保砖厂废砖收集工人卢维芬在成品车间进行废砖收集过程中未佩戴安全帽进行作业
处罚内容
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处人民币叁仟壹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3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1-28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
处罚机关
岳阳县应急管理局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安全生产
一级事项 依法行政 二级事项 行政处罚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岳阳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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