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黑作坊”及各类安全隐患摸排整治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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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行业部门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及各行政村的安全生产属地职责,确保杨林街镇社会环境安全稳定,现将开展危险化学品、“黑作坊”及各类安全隐患摸排整治行动安排如下: 一、目标和要求 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各级关于安全方面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大安全意识、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以“坐不住、睡不着、等不得”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排查整治全镇各类安全隐患,紧盯危险化学品和“黑作坊”两类重点,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全镇的广大群众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摸排范围及重点 (一)危险化学品摸排整治 1.危险化学品违法行为摸排整治:重点摸排辖区重点企业、快递物流点以及废弃厂房、仓库等,重点检查是否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危险化学品,其中危险化学品包括甲醇、乙醇、硫酸、盐酸、甲苯、丙酮、液氨、乙酸乙酯、氢氧化钠、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硝酸钾等。(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急办、市场所、各村) 2.燃气安全摸排整治:开展对集镇餐饮门店燃气住户的摸排整治(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对各村燃气住户的摸排整治(各村),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燃气管道损坏、燃气具及热水器等不满足安全要求的情况。 3.油站、气站安全摸排整治:开展对油站、气站安全摸排整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职责,尤其是气站应上门对燃气用户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应急办) (二)“黑作坊”摸排整治 4.“黑作坊”摸排整治:对辖区内未在国家工商部门注册的私人作坊进行摸排,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假冒伪劣三无产品行为,要求建立“黑作坊”登记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市场所) (三)其他重点领域安全摸排整治 5.地质灾害方面:加大对临边建筑的排查,重点排查丘陵山区、取土场附近的建筑房屋、中小学、集市等人员密集区域和公路交通沿线,要摸清地质灾害的种类、潜在的影响范围、发展变化、威胁的对象、损害程度等方面开展排查和治理。(自然资源所) 6.道路交通:重点是货运以及危货道路运输车辆落实各项安全法律、制度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处置能力情况。(1)是否存在大货车违规行驶,校车超员,农村车辆非法载客、超载超员情况;(2)是否存在重点路段缺失限速、警示标志等安全提示标志的情况;(3)摩托车驾驶员是否戴帽驾驶等常见交通顽瘴痼疾。(道安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所) 7.建筑施工:对在建工地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1)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2)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工程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有关措施等情况。(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8.焚烧秸秆、森林防火等领域排查整治:(1)各村是否对焚烧秸秆、森林防火进行部署,是否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2)各村开展焚烧秸秆、森林防火宣传情况;(3)是否存在焚烧秸秆、果树枝、垃圾情况,各村是否有专人分片负责;(4)重点林区是否配备巡逻人员;(5)是否深入林区排查火灾隐患;(6)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情况;(7)扑火装备器材储备情况等方面。(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9.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方面:包括集镇门店、校外培训机构、农村出租房等:(1)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通畅;(2)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是否正常运行;(3)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4)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正常使用;(5)消防安全责任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6)单位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7)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制度是否落实。(派出所、中心学校、应急办) 10.自建房安全摸排整治:对农村自建房进行安全摸排,重点检查前期因汛情导致房屋承重结构受损的房屋,对于急需转移的人员及时进行安全转移安置。(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 (四)货运车辆摸排登记 货运车辆摸排登记:对各村货运车辆进行登记,完善报送相关资料台账。(各村) 本次排查整治工作采用分管行业部门和各行政村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各牵头领导要主动深入各村、各企业、各有关场所,对各自分管的区域、领域开展排查,按照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规范全镇各村和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各行业领域的安全保障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部署。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上述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并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确保各项重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村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部门信息互通和协同配合,主动一步、靠前一步,形成工作合力。要将此次排查与日常工作实际相结合,统筹推进,以危险化学品和“黑作坊”两类隐患排查为重点,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消除各类问题隐患。 (三)强化检查督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此次排查整治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对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底数不清、整治不力、取缔不坚决的,严肃问责。镇安委办、镇纪委将持续跟踪调度摸排整治工作,及时总结宣传经验做法,并适时组织督导检查。对进展迟缓、工作不力的村、部门和个人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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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安全生产 |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其他政策文件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杨林街镇人民政府 | ||
| 公开层级1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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