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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开镇2025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各村(居)委会、各部门:

  为全面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推动各项防灭火工作措施落细落实,确保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形势稳定,特制定《新开镇2025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请认真遵照落实。

  

岳阳县新开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4日

  

新开镇2025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

  工作方案


  清明节将至,当前正值春耕生产、清明扫墓等农事及生活习俗用火高峰期,野外火源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森林火灾隐患增多,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打好当前森林防灭火攻坚战,是当务之急。为有效应对当前严峻的森林防灭火形势,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着力从落实森林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抓好森林火灾防范、强化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提升森林防灭火基础保障水平、加强专业队伍扑火能力建设、安全高效处置森林火灾等方面着手,确保控制一般森林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杜绝人员伤亡,保护森林资源,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二、时间安排

  2025年3月24日-4月8日。

  三、工作安排

  (一)统一领导,加强组织。

  全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领导,各村(居)委会成立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小组,提前做好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

  (二)落实责任,细化分工。

  1.镇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牵头组织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市场所等职能部门对全镇所有经营门店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各村(居)委会必须做好情况申报,配合整治组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商店严禁销售烟花爆竹。已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零售点需进行销售实名登记,印发禁止携带烟花爆竹进入林区的告知书。

  2.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牵头联合镇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指导落实各村(居)委会在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巡查、火源管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防火设施建设等各项工作。强化预警监测点的作用,确保火情监测系统正常运转,及时提供全镇森林资源分布及重点数据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提升全镇森林防火总体防控能力,负责清明节期间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指导、组织协调工作,根据扑火前线指挥部请求和需要,协调组织森林消防急需的队伍人员、物资和装备,协助事发村(居)委会做好火灾扑救工作,并负责督促指导各部门、各村(居)委会在清明期间的布防及措施的落实工作。

  3.镇农业服务中心指导各村规范农业农村生产性用火。协助各村做好督促村民落实生产性用火安全措施,警示教育村民注意生产性用火安全。

  4.镇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对野外用火案件查办,确保对焚烧秸秆、野外用火行为坚决予以行政处罚到位,教育检讨执行到位,对引发森林火灾的坚决从严打击到位。

  5.镇派出所、交警新开中队做好清明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各拜祭区域人车分流处置工作。在突发应急事件情况发生时,组织公安力量协助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做好林区的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森林火灾调查取证等工作。

  6.镇党政办、党建办通过多种媒介渠道发出禁火令、文明祭祀公开信、倡议书等,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负责森林火灾应急后勤保障、舆论回复。

  7.各村(居)委会负责辖区森林防火布控工作,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对重要山头、路段设卡巡查,对进山扫墓者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发动群众文明扫墓,督促村民落实生产性安全用火措施,严格控制火种进山,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并组织扑救,确保辖区森林防火安全。

  8.其他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本单位在森林防灭火中的职责要求,切实认真履行责任,抓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强化措施,努力预防。

  1.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实行包片工作责任机制,加强野外火源管理,防止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一是排查火灾隐患。各村(居)委会在清明节前要开展森林防灭火隐患大排查,建立台账,细化措施,限时整改。及时开展“六清”行动(清坟边、清林边、清田边、清村边、清路边、清隔离带)。二是包山头地块。由联村党政负责同志组织联村部门干部、村干部、党员、组长、护林员,划定责任区,网格化管理,深入到山头地块巡查,必要时采取“人盯人”方法,确保火源管控与火情巡查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山头、每一处林地。护林员除了要管护好自己负责的林地外,还要协助村(居)委会、森林经营单位、个人做好包山头的工作,切实做到每个有坟墓的林区、山头都要有人看守。三是设卡布点检查。各村(居)委会要在进村(居)主要路段、入山路口设临时防火检查岗,禁止任何人携带烟花鞭炮、纸钱等火种进山。四要加强执法处罚。镇综合执法大队和派出所要加大对焚烧秸秆、野外用火的打击力度,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依法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惩火灾肇事者,并公开曝光,达到教育群众,震慑犯罪的目的。五要紧盯重点人群。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老弱病残、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监护人等重点人群的看护和监管,与“五类”人员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落实监护责任,严防特殊人群引发森林火灾,下大力气筑牢野外火源管理防线。

  2.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强林内可燃物管理。统一规划,统一组织,以林缘、林区道路和墓地三大危险区域为重点,采取机械开挖、人工割除等手段,切实做好防火隔离带开展工作,构筑起有效的林火阻隔屏障。二是规划、维护防火路界。加强对森林防火通道合理规划,对现有的道路进行维护,要做到路面平整,并且设置合理的调头和错车区,确保消防车辆、器材能够快速到达火灾现场,同时要打通断头路,实现防火通道与田间路、镇村主要道路连通。三是合理设置取水点。依托现有大中型水库、塘坝等水源地,对辖区内的水源地、取水点进行摸排,登记造册,对现有取水点不足或没有取水点的区域,科学设置取水点。四是加强森林火灾的预警监测。镇森林防灭火指挥办公室要指导各村(居)委会加强森林火险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充分利用视频监测和护林员地面巡护等手段,对森林火灾进行全天候和立体式监测,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的预警监测体系,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

  3.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镇党政办、党建办、农业服务中心、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经济和生态办等部门和各村(居)委会要利用“村村响”广播、微信、宣传车、横幅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做好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倡导文明、简约祭祀新风尚,切实提升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各进出林区路口、林区道路两侧要增设防火宣传标牌、悬挂横幅。宣传车辆要深入林区村组、田间地头进行宣传。要开展森林防灭火知识进入机关、企业、学校、林区、社区的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4.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一是扑火预案准备。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操作性,确保火灾发生后能立即分级启动应急预案,依法科学有序开展工作。二是扑火队伍准备。镇专职消防队和镇森林防火半专业扑火队要处于随时待命状态,一旦接到山火报告,快速出击,科学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发生森林火灾时,镇联村党政领导要亲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三是应用技术准备。及时监控林火热点和及时反馈森林火灾情况。四是物资保障准备。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在清明节前对镇村应急物资进行维护保养,及时补充必需的物资、器材。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做好我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和安全防范工作作为保障和谐、维护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落实“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工作措施。实行联村党政领导包村,镇、村干部包片,组长党员包户,护林员包山头,落实分片包干责任。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投入到位。

  (二)密切配合,协调作战。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各村(居)委会要按照有关工作安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信联络和后勤保障备战工作。要树立全局观念,服从统一调度,增强协同作战能力。

  (三)加强值班值守。

  各有关单位清明节期间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处理各种火情信息。清明特护期间如果遇晴热天气,所有干部必须取消休假,按照包村安排下到村组配合村里做好巡查值守工作,所有应急分队成员必须在党政办值班值守。

  (四)加强督促检查。

  清明节期间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牵头,联合镇纪委、镇督查办组成检查工作组,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督查,及时下发通报。

  (五)加强信息报送。

  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一旦发生火情,及时上报,关注舆情,并将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情况报送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安全生产
一级事项 公共服务 二级事项 安全生产宣传服务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公开主体 新开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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