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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田镇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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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本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政策要求,现将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公开如下:​

  一、工作依据​

  核心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明确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本要求、责任主体及监管职责。​

  行政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范安全生产许可、事故处理等具体环节。​

  地方政策:省、市出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专项整治方案及年度工作要点等规范性文件。​

  二、监管范围​

  本乡镇行政区域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及涉及安全生产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工矿商贸企业(含矿山、化工、建材、机械加工等);​

  2.交通运输(道路运输、水上运输、农村道路等);​

  3.建筑施工(农村自建房施工、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等);​

  4.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等);​

  5.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

  6.烟花爆竹(零售点经营、储存等);​

  7.消防安全(含前文已公开的防火领域,此处侧重生产经营环节);​

  8.农业生产(农机作业、农药使用等)。​

  三、责任体系​

  1.乡镇政府责任: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 “安委会”),由乡镇主要领导担任主任,统筹协调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安委会会议研究部署重点工作。​

  2.部门监管责任:乡镇安全生产办公室(简称 “安监办”)牵头负责日常监管;派出所负责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及危爆物品监管;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建筑施工安全;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农机及农业生产安全;市场监管所负责特种设备及食品生产安全等,形成 “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格局。​

  3.企业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投入安全经费,开展培训演练,排查治理隐患。​

  四、重点领域监管措施​

  (一)工矿企业安全​

  1.监管重点:矿山企业顶板管理、瓦斯防治、爆破作业;化工企业工艺安全、危化品储存;工贸企业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等。​

  措施:​

  (1)推行 “一企一档” 管理,定期核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从业人员资质等;​

  (2)每季度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排查设备设施老化、安全防护缺失等隐患;​

  (3)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责令停产整顿,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

  (二)道路交通安全​

  1.监管重点:农村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酒驾醉驾;临水临崖路段、急弯陡坡安全设施;农用车辆违规上路等。

  2.措施:​

  (1)联合派出所开展常态化路面执法,在赶集日、节假日加大检查力度;​

  (2)排查农村道路安全隐患,设置警示标志、防护栏等设施;​

  (3)依托村劝导站,由村干部和志愿者劝导交通违法行为。​

  (三)建筑施工安全​

  1.监管重点:农村自建房未批先建、无资质施工;脚手架搭设、模板支撑、临时用电不规范;高空作业防护缺失等。​

  2.措施:​

  (1)与建房户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施工安全责任;​

  (2)对施工队伍进行资质核查,禁止无资质单位承揽工程;(3)施工期间开展至少 2 次现场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四)特种设备安全​

  1.监管重点:企业在用锅炉、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农贸市场电梯、气瓶充装安全等。​

  2.措施:​

  (1)建立特种设备台账,核对检验合格标志及使用登记证;

  (2)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对过期未检设备责令停用。​

  五、隐患排查与治理​

  1.排查机制:​

  (1)企业每日自查、每月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并闭环整改;

  (2)乡镇安监办联合相关部门每季度开展全覆盖检查,重大节假日前开展专项排查;​

  1.治理要求:​

  (1)一般隐患限期整改,由村(居)委会跟踪;​

  (2)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明确乡镇包联领导、整改责任人及完成时限,整改到位前采取停产停营等管控措施。​

  六、应急管理​

  1.预案体系:制定乡镇总体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矿山、危化品、交通等专项预案,每年组织 1-2 次综合演练或专项演练。

  2.事故处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预案,组织抢险救援、人员疏散、善后处理,并按规定时限上报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配合事故调查。​

  3.应急队伍:组建乡镇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如灭火器、急救包、破拆工具等),定期开展技能培训。​

  七、宣传与培训​

  1.宣传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事故案例警示、安全操作技能、应急避险知识等。​

  2.培训对象: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农民工、新员工开展岗前安全培训。​

  形式载体:利用“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等节点,通过标语、横幅、宣传栏、微信群、现场咨询等方式开展宣传;组织企业观看警示教育片、参加线上培训。​

  八、监督与考核​

  监督方式:乡镇安委会定期督查各部门、各村(居)安全生产工作,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责任追究: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导致事故发生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九、咨询与举报​

  咨询渠道:0730-7140003​

  举报方式:0730-7140003​

 

 岳阳县月田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6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安全生产
一级事项 政策文件 二级事项 其他政策文件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月田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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