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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田镇暑期防溺水工作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为切实做好暑期防溺水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溺水事故发生,保障辖区内青少年儿童及群众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省、市关于防溺水工作的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本乡镇实际,现将暑期防溺水工作有关事项公开如下:​

  一、工作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和保护;《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对学校安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其中包括防溺水教育和管理要求。​

  地方政策:省、市制定的暑期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为乡镇开展防溺水工作提供具体指导。​

  二、责任范围​

  本乡镇行政区域内所有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域及相关场所,包括:​

  1.河流、湖泊、水库(含小型水库)、池塘、沟渠等自然水域;

  2.灌溉用蓄水池、农用机井、废弃矿坑积水区域;​

  3.建筑工地水坑、取土坑等;​

  4.学校周边及村(居)委会辖区内的危险水域。​

  三、责任体系​

  1.乡镇政府责任:履行防溺水工作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成立暑期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统筹协调本乡镇防溺水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巡查值守等工作。​

  2.部门职责:乡镇中心校负责组织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督促学校落实防溺水工作措施;水利站负责对辖区内河流、水库、池塘等水域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排查建筑工地等区域的积水隐患;派出所负责配合开展防溺水宣传和应急救援工作;各村(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危险水域的巡查值守、宣传教育和信息上报,落实 “网格化” 管理责任。​

  3.学校责任:各中小学、幼儿园负责对学生进行防溺水专题教育,通过主题班会、宣传栏、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普及防溺水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

  家长责任:家长或监护人要切实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看管,不让孩子私自到危险水域玩耍、游泳。​

  四、预防措施​

  1.隐患排查整治:​

  (1)暑期前,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危险水域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设置警示标志(如 “禁止游泳”“水深危险” 等)、是否安装防护栏或隔离设施等。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及完成时限,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2)对废弃矿坑、建筑工地水坑等无人管理的危险水域,采取填埋、围挡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2.宣传教育引导:​

  (1)利用村(居)委会公告栏、微信群、宣传车、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防溺水知识,提高群众尤其是青少年儿童的防溺水意识。​

  (2)各中小学、幼儿园在暑假前集中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案例分析、情景模拟等方式,让学生掌握 “六不准”(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3)向辖区内所有学生家长发放《防溺水致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的监护,共同做好防溺水工作。​

  3.巡查值守管控:​

  (1)在重点水域和重点时段(如午后、傍晚、节假日),组织乡镇干部、村干部、党员志愿者、巡河员等开展巡查值守,及时劝阻未成年人在危险水域玩耍、游泳。​

  (2)鼓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组建防溺水巡逻队,明确巡逻范围和职责,确保危险水域有人管、有人看。​

  4.应急救援准备:​

  (1)在重点水域配备救生圈、救生绳、竹竿等应急救援物资,并确保其完好可用。​

  (2)组织乡镇应急救援队伍和村(居)委会应急小分队开展防溺水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公布乡镇防溺水应急救援电话,确保群众在发现溺水险情时能及时求助。​

  五、应急处置​

  1.险情报告:发现有人溺水或疑似溺水时,目击者应立即大声呼救,同时拨打乡镇防溺水应急救援电话或 110 报警,并尽可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施救(注意自身安全,不盲目下水)。​

  2.应急响应:接到险情报告后,乡镇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同时通知医疗部门做好伤员救治准备。​

  3.善后处理:溺水事故发生后,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及时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并按照规定上报事故情况。​

  六、责任追究​

  对在防溺水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溺水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七、咨询与举报​

  咨询电话:0730-7140003。​

  举报电话:0730-7140003。​


  岳阳县月田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安全生产
一级事项 政策文件 二级事项 其他政策文件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月田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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