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明责 守安护航——岳阳县应急局组织危化企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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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培训现场) 2025年12月2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该法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领域专门性、基础性法律,为行业安全管理提供了根本遵循。 为深入贯彻落实该法及《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准则》等法规标准,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省应急管理厅举办全省危化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律标准视频宣贯培训,岳阳县应急局积极组织辖区28家危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紧扣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际,以“学深悟透、严管严控、落地见效”为核心,系统解读新法修订背景与核心要义,阐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全链条监管要求,结合典型事故案例以案释法,明确新法强制性规定与合规要点。同时,围绕部门监管职责、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双重预防机制构建等内容开展专题学习,助力参训人员将法律要求转化为实践规范。 下一步,岳阳县应急局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对照新法规定及判定标准,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推动法规标准落地生根,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筑牢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防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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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安全生产 | ||
| 一级事项 | 行政管理 | 二级事项 | 动态信息 |
| 公开时限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
| 公开主体 | 岳阳县应急管理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发布会、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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