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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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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长沙浏阳市华盛烟花制造燃放有限公司“5·4” 特别重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发生后,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已全面停产整顿,但随之而来的是“打非” 工作面临严峻挑战:一是合法企业可能存在赶订单或消耗剩余药物而偷偷摸摸生产;二是由于销售市场未受影响,一些唯利是图的不法分子可能铤而走险非法组织生产。鉴于当前严峻形势,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深刻吸取浏阳市“5·4” 事故教训和近年来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爆炸事故教训,严格按照《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八条硬措施>的通知》(湘安发〔 2023 〕7 号)等文件要求,切实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坚决杜绝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行为发生。

  一、加强宣传引导和群众举报监督。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大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行政处罚和事故危害案例曝光,强化警示震慑,形成“ 不敢为、不想为” 的高压态势。要健全群众举报监督机制,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和“ 吹哨人” 制度,畅通线上线下举报平台,广泛动员群众监督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

  二、压实县乡人民政府“打非”主体责任。督促县乡人民政府迅速组织开展一次地毯式、全覆盖的排查行动,并形成滚动式、常态化的排查机制,及时排查、消除各类非法生产苗头现象。要加强县乡政府、部门之间烟花爆竹“打非”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工作联动,增强“打非” 工作合力。

  三、重拳打击和强化责任追究。发现违法组织或者参与非法生产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依法从重处理;涉嫌危险作业的,即使未发生事故,也要按照刑法有关规定强化行刑衔接,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打非” 工作不力,致使非法生产行为存在的,必须依法依纪追究县乡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责任,导致发生事故的,从重追究责任。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 年5月10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安全生产
一级事项 政策文件 二级事项 其他政策文件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筻口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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