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月田镇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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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建设重要论述,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推动防溺水工作体系化制度化,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切实做好我镇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发生工作,特别是预防青少年儿童突发溺水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成立镇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察组。 领导小组组长:毛 瑞 镇 长 副 组 长:张军民 人大主席(分管教育) 严 威 党委副书记 陈政辉 党委委员 郭子豪 纪委书记 万宗敏 党委委员 王珂玮 党委委员 陈 勇 党委委员 陈佳欣 副 镇 长 李铁焱 人大副主席 成 员: 陈四毛 杨长征 胡 铸 刘 洋 唐 俊 陈飞龙 张双文 毛志丹 万继东 郭俊哲 胡 磊 陈迎强 蒋 斌 袁金嵘 万想军 薛浩林 各村(居)党总支书记 督查组 组长:郭子豪 成 员:陈四毛 唐 俊 陈 维 薛浩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应急管理办公室,陈四毛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组织防溺水工作,提供必要的预防经费和物资保障;负责常见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开展、检查督促防溺水各项工作落实、做好资料收集与归档等工作。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省、市、县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切实增强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发生工作的责任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制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 三、目标任务 宣传教育全覆盖,警示标志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监管监控全覆盖,全方位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网,实现“零溺水”的目标。全面防控,强化工作措施,做到重点时段有人看守,重点水域有警示标志,重点人群有人监护或代理监管,坚决遏制各类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职责 各有关部门、村(社区)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明确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多方联动、配合密切、落实有力的工作局面,严格落实“六包一”工作任务,共同做好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发生工作。 按照“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广泛参与、家校联防联控”的要求,建立党政干部联系学校制度,统筹抓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 党政办: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宣传报道工作,刊登播放防溺水公益宣传资料,传播普及防溺水知识,引导全镇青少年儿童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同时负责警示标牌,救援设备等物资购置、分发。 社区、村联点干部:督促指导所辖行政村(社区)落实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组织联点干部、驻村辅警、网格员、安全员和志愿者等力量到辖区巡逻并劝阻青少年儿童私自游泳。将重点水域巡逻任务分工到位,责任到人,实行“一日三巡查”,建立巡查台帐。 综治办、派出所: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水域隐患排查。及时组织溺水事故救援,配合相关主管部门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处置或协助处置事故善后工作。加强涉毒家庭的儿童防溺水安全教育。参加重点时段巡查巡防工作,对有破坏防溺水设施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加强管辖范围内的建筑施工监管,严禁青少年儿童进入工地施工作业区,加强对建筑工地施工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和备案,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水塘,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加强对道路、桥梁施工的监管,对工程建设期间形成的坑、洼等隐患及时排查整改,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水利站:落实河长制管理责任,严格落实河道、水库、堰塘、渠道、贮水池及水电站安全管理措施,督促域内所有水利工程在醒目处设立警示标志、刷写禁止游泳警示标语,提醒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儿童远离危险水域。及时劝阻在危险水域游泳戏水的人员,加强人员集中水域的安全管理和日常巡查,组织联系应急救援。 应急站:加强对青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适时组织预防溺水检查。面向相关企业务工人员,就暑期来镇子女的防溺水安全开展宣传教育。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切实落实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管理责任。将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财政所:负责将公共安全防控教育宣传经费纳入学校公用运转经费保障范围,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投入经费保障机制。 文化站:负责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宣传作为实施社会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录制预防溺水音频文件,通过村村响广泛普及预防溺水安全常识,宣传预防溺水经验做法,切实提高青少年儿童的警惕性和自觉性,村村响广播每天提醒播放3次以上。联合有关单位,加强所辖公共游泳场馆(池)日常管理,对管理松散、存在安全隐患的公共游泳场馆(池)限期整改,不符合开放要求的一律不得开放。 民政所: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并督促各村儿童督导员和村(社区)儿童主任加强暑期学生家庭探访和防溺水安全教育。 卫生院:及时组织溺水事故救援,配合教育等部门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负责与教育部门联合开展青少年儿童呛水自救、他救知识讲座和技能培训等工作。 团委: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和志愿者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宣传教育及安全自护教育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溺水安全工作。 妇联:配合学校做好青少年儿童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工作。做好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村(场)、社区:制定本村居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对存在隐患的水塘、渡口、内河等危险水域,做到重点水域警示标志全方位、隐患排查全覆盖、巡逻巡查全时段。各村在容易发生和曾经发生溺水事故的重点水域(河湖、塘坝、水库、沟渠、溪流、鱼塘、水坑等)全面设立防溺水警示牌,危险区域设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配好救生杆、绳、圈或竹杆、木板等本地适用的防溺水救护工具。要切实加强对青少年儿童,尤其是留守儿童监护人的宣传教育,落实监护人职责,全面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部署及检查等,同时各单位要成立防溺水救援队,预警及时开展救援行动。 中心学校:组织学校深入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十个一”行动(看一次防溺水教育专题片、挂一张图、唱一首歌、发一封信、上一节课、写一篇作文、开一次主题班会、开一次家长会、搞一次演练、做一次家访),普及防溺水“七不两会”安全常识(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陪同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和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的途中下水游泳,不识水性的学生不下水施救。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并及时呼救和报告,会基本的应急自护、自救方法);暑假期间,学校广泛开展“万名教师访万家”活动,利用学校公众号、家长微信群、QQ群、短信等方式,每天推送防溺水宣传警示内容,不断强化学生和家长防溺水安全意识。 督查组:强化学生防溺水工作督促检查,要严格按照“督查—整改—再督查—再整改”的督查机制,通过明查暗访等工作方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专项督查,确保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发生是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站在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高度,切实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 (二)强化措施,加强督查。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要围绕努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目标,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机制健全、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要健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确保警示标识、隐患整改、监管监控全覆盖。 (三)加强协作,强化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加强信息报送,不得有情不报和缓报。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引发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党政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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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安全生产 |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其他政策文件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月田镇人民政府 | ||
| 公开层级1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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