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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洪涝灾害后的救灾减灾救助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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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救灾
一级事项
灾后救助
二级事项
救助审定信息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公开主体
月田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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