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领域 > 生态环境

黄政发﹝2024﹞12号 2024年黄沙街镇清明节与春耕生产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关于切实加强清明期间和春耕生产森林防火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省、市、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山,确保清明节与春耕生产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任务

  根据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镇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3月30日至4月8日。主要工作任务:

  (一)乡镇综合执法大队确保应急物资储备充足,器械设备可用;组织并指导专业扑火队员随时待命,以应对清明节与春耕生产期间可能出现的森林火灾。

  (二)应急管理站负责清查商铺违规出售烟花爆竹,组织火灾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消除潜在火灾隐患。

  (三)林业站负责森林防灭火宣传资料,组织并监督护林员全天候巡查和发放宣传资料;负责森林防灭火智慧平台监控,及时发现和协调处置火情。

  (四)各村召开村支两委、全体共产党员、村民组长会议学习和宣传森林防灭火有关规定,将《“文明祭扫 平安清明”倡议书》和《森林防灭火宣传彩页》下发到每家每户,利用村村响、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落实辖区内的痴、呆、傻等“五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火灾高风险期间各村增派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

  (五)镇教办组织好全镇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森林防灭火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国家生态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级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深刻认识肩负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强化责任意识、勇于担当作为,把“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采取更加坚决果断和更加务实管用的措施,深刻汲取近期四川、云南等地森林火灾教训,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坚决打赢清明与春耕生产期间防灭火攻坚战。

  (二)加强宣传教育。把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以更贴近群众的宣传方式,更强的宣传教育感染力,更大的宣传教育覆盖面,针对祭祀与烧荒用火高频繁引发火警、火情这一难点问题,充分利用新媒体、微信群、宣传车、“村村响”、“农家夜话”及“五进”行动等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全民防灭火意识,营造人人自觉遵守、人人积极参与、人人主动防火的森林防灭火良好氛围,打造群防群治、联防联控新格局,筑牢全县森林防灭火人民防线。

  (三)强化火源管控。坚持把火源管控作为“第一道防线”。一要紧盯农林事生产人员、祭祀人员、游客、“五种人”等重点人员的活动情况,重点山头进山路口要增设防火检查站,摆放防火警示牌,发放宣传单,严密检查进山人员,严禁一切火种进山;二要督促护林员加大巡护力度,全员上岗、全天候巡查,严格落实省快速核查“131”机制,确保违规用火行为发现快、核查快、处置快;三要发挥县乡两级智慧森防平台作用,科学监测预警,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扑,确保隐患处置在萌芽状态;四要组织开展雨雪冰冻天气受损林木、林地与耕地交界处的杂草的清理,加大重要区域、重点场所的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把隐患化解在成火成灾之前;五要加强禁炮禁烧的力度,开展专项检查行动,真正做到山上管死、山下管严,真正管住森林火警、火灾的源头。

  (四)压紧压实责任。要严格落实林长制“一长四员一队”责任体系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严格执行乡镇林长包村、村级林长包片区、护林员包山头的三包责任制,切实把各个环节、各个部位的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头、人头,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扑、责有人担。

  (五)提高应急能力。镇、村专业、半专业队伍要全时备勤,组织应急演练,对扑火机具和装备进行全面检查、检修和保养,要依据火险趋势变化,及时在防火重点区域靠前驻防、携装巡护,一旦发现火情能够迅速出动,确保“打早、打小、打了”;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十个必须”“十个严禁”和“三先四不打”要求,严禁组织老、弱、病、残人员参与扑救,坚决杜绝发生扑火过程中人员伤亡事故。


  黄沙街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5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生态环境
一级事项 政策性文件 二级事项 法律法规
公开时限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关于切实加强清明期间和春耕生产森林防火的通知》
公开主体 岳阳县黄沙街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