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公田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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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政发〔2024〕11号 关于印发《公田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相关部门: 《公田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监管工作方案》经公田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公田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监管工作方案
岳阳县公田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8日
公田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监管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我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保障畜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湖南省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规定》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防治原则,实现畜禽养殖粪污“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保障我镇畜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升镇域生态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健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监管机制,建立镇、村、养殖户多层级监管体系,指导督促畜禽养殖场、养殖户完善配套粪污收集处理设施设备,完善粪肥还田利用设施装备和配套种植用地,实现畜禽养殖粪污科学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促进种养结合和农牧循环。 三、监管内容 1、畜禽养殖场、养殖户是否配套完善粪污收集处理设施设备,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粪污直排、偷排、漏排行为。 2、畜禽养殖场、养殖户是否落实养殖粪污综合利用要求,配套相应面积的粪污消纳土地,是否规范建立养殖台账并及时登记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确保粪污去向可追溯;没有配套消纳土地实行委托第三方处理的,是否签订委托处理协议,是否及时通知受托第三方收运处理粪污。 3、承接畜禽养殖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的第三方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处理设施和能力;是否建立畜禽粪污交接和处理台账,并如实登记。 4、粪污消纳基地是否配套建设粪污暂存池,是否合理科学施用粪肥未造成二次环境污染。 5、停(退)养的畜禽养殖场、养殖户,是否停(退)养到位,是否有复养反弹现象。 6、禁养区是否有新建各类畜禽养殖场,限养区、适养区是否有违规新建畜禽养殖场。 四、责任分工 1、养殖场、养殖户为畜禽养殖粪污利用和污染防治责任主体。要配套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或委托第三方代为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及时维护更新粪污处理污设施,及时收集、储存、处理、清运粪污,确保畜禽粪污进行科学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做到粪污不直排、偷排、漏排,防止污染环境。规范建立养殖台账,及时登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确保粪污去向可追溯。 2、各村(居)委会负责本村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全面领导与具体落实。一是全面加强监管,建立全覆盖网格化监管机制,实行包场包户到人,根据本方案明确的监管内容,做到每个畜禽养殖场、养殖户都要安排村干部负责、专人常态监管,落实巡查监管责任。另外,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完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领域的巡查监管、污染防治,以及违法行为查处、信访问题处置等相关工作。 3、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具体落实。一是要全面排查彻底摸清养殖情况(猪、牛、羊、禽、鸡)将辖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养殖户、粪污集中处理企业、粪污消纳基地等全部纳入监管范围,确保每月监管频次1次以上,每次监管对象覆盖率达到100%,并建立巡查监管台账。二是要督促包场包户监管责任人按要求开展日常巡查并建立巡查台账,及时、全面掌握全镇范围内畜禽养殖场、养殖户的生产、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与运行、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基本情况。督促指导养殖场、养殖户规范建立养殖台账并及时登记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确保粪污去向可追溯。三是及时妥善处置巡查时发现的问题,加强技术指导,形成问题和“一场一策”整改措施清单,督促养殖业主限期整改。四是要及时对发现的畜禽养殖污染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并将有关线索及时移交。 4、镇综合执法大队根据县级有关部门赋予权限及时查处或协助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查处畜禽养殖污染违法行为。 5、镇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工作的巡查与监管,及时受理并妥善处置有关信访与投诉事件,做好与县环保部门的工作对接,配合开展畜禽养殖粪污整治领域的环保案件查办。 五、工作保障 1、成立领导小组。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公田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李龙任政委,党委副书记、镇长袁会虹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汤威和副镇长邓婷任副组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及各村总支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毕炜成任办公室主任。 2、加强部门联动。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落实各自权限范围内的相关职责,加强配合与工作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3、强化执纪问责。生态环境保护是当前的重要底线工作之一,各村、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责任。镇党建办将该项工作纳入干部综合绩效考核,明确“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导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领域出现较大污染事件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由镇纪委介入调查,对于履职不到位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给予纪律处分。 公田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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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生态环境 | ||
| 一级事项 | 政策性文件 | 二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 公开时限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2.《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保总局令第35号) 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5号) | ||
| 公开主体 | 公田政府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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