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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仙镇对畜禽养殖环境污染行为的制止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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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生态环境
一级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二级事项 环境保护知识普及
公开时限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9号)
公开主体 步仙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层级3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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