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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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各乡镇民政办: 根据《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线上发放的通知》(湘民发〔2022〕53号)、《岳阳县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岳县财联发〔2022〕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救助对象精准认定,救助资金精准发放,动态管理精准到位,结合我县民政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市部署,社会救助补贴资金均通过“一卡通”方式集中发放,并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管理,实现“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专户管资金”“一个平台管发放”,确保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见效,资金运行规范有序。 二、纳入发放范畴 社会救助资金暂指城乡低保保障金(包括:农村低保、农村兜底保障、农村价格临时补贴、一次性生活补贴、农村提标;城市低保、城市价格临时补贴、一次性生活补贴、城市提标)、特困供养保障金(包括:特困分散供养、特困分散供养价格临时补贴、一次性生活补贴、特困分散供养提标) 三、发放流程与操作方法 1.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发放数据来源于湖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由社会救助信息系统直接推送。 2.保障对象姓名、身份证、银行账号三者必须是同一个人,且信息准确,才能保证发放。 3.在每个月发放完毕后,发放部门会将发放成功的名单和发放失败的名单下发到各乡镇,乡镇要对照失败原因,及时收集正确信息,在财政“一卡通”系统和湖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中逐条逐项修改。 修改完成后,乡镇要及时报送数据,发放部门将进行二次补发。 4.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新增户,应当提交对象本人“一卡通”银行账号,乡镇要及时录入湖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和财政“一卡通”系统。 5.对象遗失补卡的,乡镇要将新的银行卡号录入到湖南省社会救助系统和财政“一卡通”系统。 6.未成年人或精神智障的对象,乡镇要联系当地邮政银行上门服务,办理银行卡。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要深刻认识到社会救助资金纳入“一卡通”发放是中央、省、市关于信息化建设的工作要求,是我县深化“一卡通”问题专项治理,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建设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有利于规范社会救助资金发放。 (二)要信息公开。各乡镇要严格按照低保、特困供养有关政策规定,加强信息公开公示工作(信息公布应当依法保护个人隐私),提供个人补贴信息查询。村(居)民委员会要发挥就近服务的优势,通过村(居)公开栏宣传政策,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要紧密配合。“一卡通”发放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各乡镇要明确专人负责。务必要以认真、细致、负责任的态度,按要求把基础工作做好,确保每一户保障对象信息录入准确无误。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主动作为,及时注销死亡销户情况,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工作效率。 (四)要落实责任。社会救助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截留和滞留,各乡镇要强化履职尽责,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因工作重视不够、管理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岳阳县民政局 2023年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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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社会救助 | ||
| 一级事项 | 综合业务 | 二级事项 | 监督检查 |
| 公开时限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
| 公开主体 | 岳阳县民政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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