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加快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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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为深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不断满足广大农村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根据民政部等22部委《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民发〔2024〕2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25〕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0〕59号)及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设施建设与能力提升相结合、公益性服务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进一步优化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设施布局,实现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显著提升,互助养老持续推进,特困兜底、失能照护、医养结合、助餐、探访关爱等重点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让农村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不断提升农村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一)强化县级社会福利中心照护服务。积极提升县级福利中心照护能力,完善失能照护、康复护理、医疗保健、适老化等设施设备。健全24小时值班、分级照护服务机制,规范生活照料、基础护理、康复训练、用药管理、膳食保障等服务。深化医养结合,与医疗机构建立协作机制,开通绿色转诊通道。配齐配强护理、医护、社工等专业人员,实行护理员考评机制,提升服务能力。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食品卫生、日常巡查等管理制度,强化质量监管和安全管控,切实发挥县级福利中心兜底保障、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二)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提质增效。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等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兜底养老服务供给,在完成新墙镇等3家敬老院提质改造的基础上,对毛田镇、张谷英镇、步仙镇、杨林街镇等5家敬老院进行改扩建,建成荣家湾街道敬老院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并通过新(改)建等措施提高照护能力。同步统筹推进公办养老机构“五个统一”,不断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服务水平。逐步将荣家湾、毛田、月田、新墙、张谷英、柏祥等6家乡镇敬老院打造成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区域性中心敬老院。 (三)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建立全县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护理人才培养机制,加大专业人才储备力度,分批次组织全县公办养老机构负责人、消防设施操作员、护理员开展专业技能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规范护理流程,提升其专业素养与服务意识,提高持证比例。根据入住老人能力评估等级确定护理人员与入住老人的比例,按全自理人员不低于1:10、部分失能人员不低于1:6、全失能人员不低于1:3的标准,配足养老机构护理人员。 (四)健全老年人探访和关爱服务。在重点面向独居、空巢、留守、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常态化探访关爱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探访关爱服务机制,实现探访关爱服务全覆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基层组织、老年协会等社会组织重点面向上述群体提供居家上门、探访和关爱服务,完善探访关爱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防范和处置老年人生活安全风险。 (五)推进村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根据民政厅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结合重点民生实事要求,围绕村社区养老互助设施,优先在留守老年人多、居住比较集中的行政村或自然村组、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新打造20个老年人助餐服务点,解决老年人用餐不便的问题。进一步扩大苍坪康养中心、莲花湖邻里互助养老中心的辐射范围,以点带面推动新建10个农村日间照料中心。 (六)深化医养结合与健康养老服务。全面深化乡镇(街道)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与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签约合作,提供健康体检、慢病管理、康复护理、巡诊问诊、用药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推广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与县医疗保障局协调,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医保定点,简化审批流程。 落实湖南省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通过“民政通”平台发放电子消费券,支持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消费,确保消费补贴政策落地见效。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6年3月) 组织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和养老机构负责人召开全县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明确任务清单、责任单位、时间节点;开展农村老年人需求与设施底数排查,完善项目台账;宣传解读政策,营造工作氛围。 (二)集中推进阶段(2026年4月—10月) 全面启动敬老院提质改造、认知障碍专区、失能照护区、助餐点、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完成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与持证提升;落实探访关爱全覆盖;推进医养结合协作签约、消费补贴发放、闲置资源盘活;开展中期调度与现场督导,确保项目按期推进。 (三)验收提升阶段(2026年11月—12月) 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绩效评价与达标评定;梳理典型经验,完善长效运营管理机制;开展工作总结与考核通报,巩固建设成果,提升服务质效。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将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建立部门和服务机构的沟通协调机制,定期研究部署,形成多元参与、相互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推动的良好局面。乡镇(街道)要履行第一责任主体职责,负责本辖区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相关工作落地落实。服务机构要科学制定项目规划和具体方案,明确主要负责人,组建服务队伍,根据方案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2.落实经费保障。统筹财政预算资金和福彩公益金,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撬动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重点支持农村养老服务助餐、人才培养、设施建设、机构运营奖补等养老服务领域;将符合条件的乡镇(街道)敬老院、失能失智集中照护区新(改)建项目纳入省厅养老服务类项目,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 3.加强考核监督。报请县委、县政府将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相关指标纳入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监督检查,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 4.加强宣传引导。在农村地区加大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帮助农村老年人了解养老服务政策。广泛宣传敬老、养老、爱老、孝老传统美德,提倡亲情互助,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引导群众践行尊老爱老村规民约,培育良好社会风尚。加大对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促进农村养老服务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岳阳县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经费测算清单
附件 岳阳县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经费测算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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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养老服务 | ||
| 一级事项 | 养老服务业务办理 | 二级事项 |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 |
| 公开时限 | 制定或获取扶持补贴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
| 公开主体 | 岳阳县民政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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