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实施城区社会公共停车场收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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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为充分利用县城区停车资源,改善市民停车及出行环境,规范机动车停放行为,合理使用城市公共停车泊位,有效缓解县城区交通道路拥堵,保障城区道路交通畅通、有序。本着“畅通为民、有偿使用”的原则,根据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市场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岳阳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岳县发改〔2024〕35号)文件要求,经县国资委批准,县发改局审核,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县城区货运停车场、火车站停车场、税务二分局停车场、禁毒公园停车场实施停车收费管理工作。
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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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市政服务 | ||
| 一级事项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二级事项 |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
| 公开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令第198号) | ||
| 公开主体 | 岳阳县城管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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