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实施方案发布
详细信息
| 公开具体内容 |
为做好2026年全县高中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切实保障教育公平,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根据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普通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岳教体通〔2026〕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生政策、计划、范围及录取条件、办法、结果向社会公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确保招生行为规范、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2.坚持普、职协调发展原则。加强普职招生与资助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初中毕业生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高中阶段教育,同步推进我县普、职招生。 3.坚持划块招生与双向选择相结合、学校择优录取原则。普通高中计划到校,根据高中学校所处地理位置划分招生范围。学生按要求自主填报志愿,依据学生志愿与中考成绩择优录取,填报岳雅高中部、职高综合高中班和县二中、县三中的学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二、招生对象、范围及计划 1.招生对象。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对象为参加岳阳市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岳阳县学籍初中毕业生,凡不能通过岳阳市中考成绩查询平台岳阳县端查询成绩的学生不能参与录取。 2.招生范围。县域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普通高中特长生、民办普通高中、职业高中面向全县初中学校招生。民办普通高中生源不足的,经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在其他县市区统筹调剂,安排招生。县域其他普通高中学校按照所处地理位置,坚持生源基本均衡,划定招生范围(见附件)。 3.招生计划。根据各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师资情况核定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见附件)。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校政策,其他普通公办高中招生参照相关政策对薄弱初中实行计划调剂。 三、招生程序 1.招生录取依据。 (1)中考成绩同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依据。普通高中招生(含音、体、美特长生招生)以学生中考总分作为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并将信息科技考查成绩、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学校考查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重要依据。 (2)学生文化成绩。九年级中考总分为740分,各考试科目按卷面总分进行折算,折算后的分值分别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00分,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60分,物理80分,化学60分,地理40分,生物学40分,体育与健康60分。以上科目分值,单科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1位小数,学生中考总分为各科目分值相加。学生中考总分相同时以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排序,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相同时,以数学科分数排序。 (3)特长生录取依据。 ①特长生专业测试由县教育体育局体卫股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填报特长生志愿的学生,必须参加全县统一组织的专业生测试,同时设置各普通高中特长生录取中考“十科”总分入围分数线。按照《岳阳县2026年普通高中音乐、体育、美术等专业特长生招生方案》执行。 ②在国家、省相关体育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录取办法:参加省人民政府、省教育厅或省体育局举办的省运会、省中学生运动会、省锦标赛,获得单项比赛个人前3名或参加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全国青少年锦标赛,获得单项比赛个人前3名的学生,获得省级单项比赛个人前5名和国家级单项比赛个人前8名的学生,按学籍所在学校招生范围纳入县二中或县三中特长生招生计划,但中考“十科”总分不得低于444分。 (4)岳阳县职业中专“综合高中班”录取。根据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综合高中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岳教体通〔2026〕18号)文件有关规定:录取为综合高中班的学生,入学后注册为本校普通高中学籍,期间不得转入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毕业要求执行普通高中毕业相关规定,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统一颁发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综合高中班的学生在高一第一学期末、高一第二学期末和高二第一学期末可自愿申请转换为中职学籍并进入职业教育培养体系,严格执行“学籍只转换一次”“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严禁重复注册学籍,毕业要求和高考报名资格按中职教育相关规定执行。 (5)军人子女降分录取。根据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岳阳军 分区政治工作处、岳阳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 步做好岳阳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政〔2023〕92)规定执行。 (6)全面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或优待项目,相关特 长和表现等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2.招生录取办法。 招生录取时按学生志愿填报顺序依次录取。志愿录取顺序依次为: 第一批次录取:县一中特长生,县一中文化生(含“创新班”)。 第二批次录取:第一志愿为县二中、县三中特长生志愿;第二志愿为岳雅高中、岳阳县职业中专综合高中班提前志愿(含提前第1志愿、提前第2志愿,分别可填报岳雅高中、岳阳县职业中专综合高中班两个志愿);第三志愿为县二中、县三中文化生志愿;第四志愿为岳雅高中、岳阳县职业中专综合高中班志愿;第五志愿为中等职业学校志愿。 说明:前一个批次没有被录取的学生按要求参加下一批次的录取,前一个批次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下一批次的录取。 (1)第一批次录取。 ①县一中特长生录取。根据学生志愿按特长生录取依据录取,未录满的特长生计划数列入文化生竞争性录取招生计划。 ②县一中文化生录取。分三个类别录取: 一是“创新班”录取。录取按岳阳县拔尖创新人才贯通培养中心、岳阳县一中制定的《2026年“创新班”高中招生录取方案》实施,需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学生中考“十科”总分进入全县前956名;学生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中考成绩进入全县前900名或学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中考成绩进入全县前700名。若上述三个条件均不符合的,则不予录取,可参加下面批次录取。 二是指标生录取。享受指标生政策的学生必须自七年级入学起为该初中学校的在籍学生,并在该初中学校实际在籍且就读满三学年。将县一中文化生招生(不含“创新班”)计划数871人的70%(610人)作为指标生计划数,按各初中学校参考人数以同等比例直接分配给初中学校,并设定最低录取控制线,控制线为全县填报县一中志愿考生中总分排名第956名成绩的97%择优录取。如出现指标生未录满的情况,将未录满计划放入竞争性录取。 三是竞争性录取。特长生、“创新班”和指标生录取后,将剩余文化生招生计划根据学生志愿与中考成绩实行竞争性录取,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 (2)第二批次录取。 第一志愿为特长生志愿,录取县二中、县三中特长生。根据学生志愿按特长生录取依据录取,未录满的特长生计划数列入文化生招生计划。 第二志愿为提前志愿,含提前第1志愿、提前第2志愿。可填报岳雅高中、岳阳县职业中专综合高中班。在划定的高中录取控制线以内的学生,按分数高低顺序录取,录取至计划数招满为止,未招录满剩余计划将列入第四志愿计划,在填报第四志愿中按志愿先后和分数高低顺序招录。 第三志愿为公办普通高中文化生志愿,招录县二中、县三中文化生。 根据学生志愿与中考成绩依次划定县二中、县三中文化生录取分数线。凡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学生,按招生范围与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到所属学校,如所属招生范围内计划已录满则调剂录取到另外一所公办普通高中。凡在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以下、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学生招录到公办普通高中必须服从调剂。 第四志愿为岳雅高中、岳阳县职业中专综合高中班志愿。 第五志愿为职业学校志愿。分别招录岳阳县职业中专楚怡班、岳阳县职业中专中职班、岳阳县新科职业学校、湖南海纳技工学校。(岳阳县职业中专楚怡班计划录满后将剩余填报楚怡班的学生列入岳阳县职业中专中职班) 按志愿顺序前一志愿已录满,则自动滚入下一志愿中招录。 全县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填报岳雅高中、岳阳县职业中专综合高中班、县二中、县三中文化生的学生,根据中考“十科”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学校招生计划总数(不含调剂计划)划定。 ③调剂录取。 通过以上各批次招录后,如出现民办岳雅高中县内计划未招录满情况,未被招录的学生可以自愿到岳雅学校登记申请补录,报县招生工作领导专班根据中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通过以上各批次招录后,对各初中学校录取公办普通高中(含普通高中特长生、岳阳县职业中专综合高中班)人数进行核算,对录取率低于40%(录取人数÷参考人数×100%)的薄弱初中学校,采用调剂的方式,适当倾斜增加一定数量的招生计划。但调剂录取的学生中考“十科”总分不得低于全县普通公办高中在县内录取总计划数对应成绩的90%。调剂后,如下达到普通高中学校调剂计划还未录满,则在全县按上述县二中、县三中文化生录取办法择优补录。 ④职业高中录取。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按《岳阳县2026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实施方案》执行。职业学校招生与普通高中招生同步进行。录取结束后,县高中招生工作专班向各职业学校提供录取学生花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3.招生工作安排。 (1)招生宣传。全县统一印制招生政策宣传资料,招生政策、招生方案、招生日程安排和招生办法等内容全部公开公示,并设立咨询电话,接受群众咨询。 (2)招生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以学生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查成绩、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为依据。按照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岳教体通〔2026〕13号文件)实施,各高中学校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组织招生考试。 (3)志愿填报。初中毕业生从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两个系列中选报志愿或普职兼报。 ①第一批次志愿为县一中志愿,包含县一中特长生与县一中文化生(含“创新班”)两个类别。 ②第二批次志愿有四个类别:第一志愿为县二中与县三中特长生志愿,第二志愿为岳雅高中、岳阳县职业中专综合高中班提前志愿,第三志愿为县二中文化生或县三中文化生,第四志愿为岳雅高中、岳阳县职业中专综合高中班志愿,第五志愿为职业高中志愿,可在岳阳县职业中专楚怡班、岳阳县职业中专中职班、岳阳县新科职业学校、湖南海纳技工学校中选择。 (4)招生录取。在县高中学校“阳光招生”工作专班的领导下,由中招办具体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的有关政策规定,民办普通高中不得录取分数低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学生,严禁将分数与收费挂钩。 (5)报到注册。录取结束后,县高中学校“阳光招生”工作专班向社会公布高中阶段阳光招生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向各高中学校提供录取花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各高中学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组织学生报到入学。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按录取名册办理注册手续。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高中招生工作必须在县高中学校“阳光招生”工作专班的领导下开展,招生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县高中学校“阳光招生”工作专班集体研究解决。 2.严格招生程序。各初中学校要在中考成绩公布后认真组织学生和学生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志愿填报系统进行线上志愿填报(http://wszs.yysedu.cn/wish/中点击“岳阳县”)并打印留存;班主任和其他教师一律不得代替学生填写志愿。各初中学校要准确及时报送生源、志愿、考试、考查等方面的资料,不得拖延、瞒报、漏报、误报生源基本信息。要提前向社会公示《岳阳县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实施方案》。 3.规范招生行为。学生录取到校后原则上不进行调剂、不办理县内转学手续。严禁任何学校以借读的名义接收未经统一审批录取的学生和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4.严肃工作纪律。招生工作人员要增强廉洁服务意识,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及时妥善处理群众诉求,主动为学生、家长答疑解难。招生工作人员、高中学校行政干部和教师不得接受学生家长与招生、入学有关的请吃请玩,收受红包礼金。未经县教育体育局批准的县外职业学校(院)一律不准在我县招生。各中心学校和初中学校应争取当地党政重视,协助司法部门坚决抵制各类违规违纪招生行为。严禁各乡镇中心学校、各初中学校的教职员工(含小学及退休教职工)擅自向县外职业学校推荐学生或提供生源信息,获取招生回扣。凡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 5.强化公众监督。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家长代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设立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阳光服务中心:0730-7657553,基教股:0730-7622119,纪检组:0730-7620955),举报邮箱:yyx7623624@163.com,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附件: 岳阳县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及范围安排表 一、普通高中招生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如下: ![]() 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职业高中共计招收新生1945人,具体实施方案由职成股制订。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如下:
三、县外民办高中备案学校 岳阳市洞庭高级中学 岳阳市云梦高级中学 湘阴文郡洋沙湖高级中学 岳阳市博雅南湖高级中学 岳阳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综合高中) 岳阳市郡华高级中学 |
||
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义务教育 | ||
| 一级事项 | 招生管理 | 二级事项 | 招生计划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 | ||
| 公开主体 | 岳阳县教体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