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4号建议的答 复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2015-08-3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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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环建字﹝2015﹞1号(B类)

对县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4号建议的答 复

尊敬的邹算如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大坳水库和岳坊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建议已收悉,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5-20发布的《岳阳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岳政办函〔2015〕21号),大坳水库和岳坊水库现均属于我县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其中:大坳水库属新墙河支流大洞河、集水面积83.6平方公里,岳坊水库属汨罗江支流罗水、集水面积53.1平方公里。2015-2-3,湖南省人民政府出台《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湘政发〔2015〕6号),有关规定如下:环保部门负责编制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等,水利部门负责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等。为此,我局对您的建议非常重视,经全面调查研究,现就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一、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上。我局已委托湖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对我县15个饮用水源地进行保护区的划分,保护方案划定后,将逐级进行上报,最后由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已开展规划编制工作,预计这项工作可以在-内完成。保护方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对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保护,包括您在建议案中所提到的“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开设网箱养鱼”等违法行为。

二、关于农村环境整治整县推进项目。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于2015-1-出台《岳阳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岳县政办函〔2015〕2号),已将张谷英镇作为重要区域在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5-8-26

联系单位:岳阳县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彭专红

联系电话:7663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