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答 复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2015-09-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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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农建字﹝2015﹞1号 B类

对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

答 复

张新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民现代生活方式的逐渐确立,加上农业有机肥使用的忽视,农村垃圾问题愈益凸显,成为新农村建设中一个不可回避的难题,迫切需要开辟一条新路把这个问题有效解决。从2014-起,我县按照“先试先行、以点带面”的思路,选定了78个村为垃圾分类减量试点村,采取“户分类、组收集、村处理”的模式,加快推进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进程,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农村垃圾如何分类减量?我们提倡采取按可回收垃圾、可堆肥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包括建筑垃圾、可焚烧垃圾和有害垃圾等)的办法进行分类,但各村可以因地制宜,创新垃圾分类的方式方法,不求千篇一律。

我们坚持强化保障措施,在推行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处理上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抓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宣传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舆论声势,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并不断提升文明卫生素质,真正实现“我参与、我支持、我受益”。动员村组干部、党员、保洁员、村民代表率先参与垃圾分类减量试点工作,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目前,已经编制了《美丽巴陵——岳阳县农村环境卫生教育规范手册》,准备印发到每个农户。二是抓机制建设。按照“民事、民管、民受益”的要求,组建环境卫生村民理事会,强化理事会工作职责,在垃圾分类减量试点过程中发挥生力军作用。根据垃圾收集分类处理方式、作业范围和时间等因素,配齐保洁人员和运载工具,有序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和村组道路、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扫保洁工作。采取“县财政补助一点、乡村投入一点、村民自筹一点、社会捐赠一点”的方式,多方筹措垃圾分类减量试点运行经费,特别是对受益农户(五保户、低保户除外),由环境卫生村民理事会按不低于50元/户的标准分摊垃圾清运费,自筹资金专款专用,定期公布使用情况。三是抓考核验收。乡镇负责垃圾分类减量常指导监督工作,每-对试点村环卫长效机制运行情况检查考核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垃圾分类减量处理长效机制。县对试点村进行定期考核,通过验收的村以奖代投3—5万元/村。

谢谢您对工作的关心支持!

岳阳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5-7-16

承办单位:岳阳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承 办 人:董卫国 周岳军

联系电话:0730-3216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