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2016-09-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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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民字〔2016〕01号A类

 

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

答     复

 

任伟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精准扶贫机制的建立与实施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及政策答复如下:

  • 关于迅速调整低保指标的分配方案,降低城镇低保享受人数与标准,缩小城镇低保与农村低保的差距,让低保重心向农村倾斜,让低保指标向贫困村倾斜的问题

从2014-开始,根据上级下拨低保资金和我县经济实际状况,我局对全县城市低保采取压面提标措施,进一步提高救助资金使用效率,城市低保保障面控制在8%,我县城市低保对象从2014-的5742户9763人降到目前的5285户8560人,人均补差达到250元/-。根据全县农村低保资金运行状况,对农村低保的保障面进行了调整。按库区、山区和平原区划分三个层次进行保障:-田和原相思、云山、毛田等4个库区乡镇保障面为4%;原张谷英、饶村、甘田、公田和步仙等5个山区乡镇保障面为3.8%;其它11个乡镇保障面控制在3.4%。通过有效调整保障面,目前,

全县农村低保覆盖面比2013-整体提高了0.67%,农村低保人均补差达到107元/-,基本确保了农村低保群体的生活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低保户评定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关系保、人情保的问题

我县城乡低保严格执行“户主申请—乡镇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部门信息核对—民政局审批—低保证和存折发放”的程序,认真落实“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采取“一问、二看、三查、四取、五清”的方法,对低保家庭进行“拉网式”入户核查,根据入户核查情况,对现有低保对象提出保留、取消、调整意见,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坚决清退,发现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根据《岳阳县城乡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成立专门的核对机构,建立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对系统。2014-以来,我局积极与县人社局、房产局、工商局等部门对城市低保申报对象基本信息进行比对,对1458名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予以清退,进一步提高城市低保家庭收入认定的准确性。农村低保家庭的收入核准继续依靠“范围定准、行业定量、系数分类、分档救助”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农村低保审批管理机制的规范化建设,通过对农村低保家庭收入的科学测算做到应保尽保。同时,每-我局都要对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度审核,对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重点清查一些特殊对象。通过有效地手段,基本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

发生。

  • 关于进一步加强与贫困村扶贫项目、资金的对接与倾斜,加强对贫困群体职业技能的培训,通过精准扶贫让贫困群众迅速脱贫致富的问题

    2016-5-13中共岳阳县委办公室、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成立基层组织与公共服务等12个行业扶贫工作组的通知》岳县办〔2016〕23号文件,后段我局将根据各乡镇与各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制定的贫困户具体帮扶措施,分门别类统计,与各行业牵头单位进行对接,针对帮扶措施由各行业牵头小组编制行业规划和实施方案。而您所提出的加强贫困村扶贫项目、资金的对接与倾斜和对贫困群体职业技能的培训正是我局所考虑的范畴之列。

特此答复,感谢您们对民政工作和扶贫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负责人:彭荣欣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陈再兴    3052818

 

 

  岳阳县民政局

2016-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