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公安局对岳阳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2017-09-14 00:00
浏览量:1 | | | |

岳县公建字20171号(B类)

岳阳县十届人大次会议第3号建议的

   

 

陈拥军代表:

提出的《关于解决城区车辆随意掉头致交通拥挤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随着机动车特别是小轿车数量的急剧增加,造成县城停车难、停车位紧张及交通拥挤等系列问题,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不便。的建议非常客观地分析了城区随意掉头拥堵问题的背景和现状,并提出了设立车辆掉头标识、规范和加强城区交通管理以及加强宣传教育等三条有利于解决城区因掉头引起拥堵问题的建议。收到建议后,我局立即指令交警大队安排专人开展专题调研,根据调研情况,交警大队在职权范围内采取了多种措施:

一是将天鹅路心连心超市前的掉头转弯区域用护栏拦住,只准行人由人行横道线过马路,不准车辆在此处掉头;

二是向县政府打报告申请在城南市场十字路口(即青山路与东方路交叉十字路口)处设立红绿灯,从根本上解决此处的拥堵问题;

三是加强对城区易堵点的交通秩序管理。交警大队责令城关中队每上班高峰时段,派出警力在庆丰路与东方路接口处、城南市场十字路口以及东方盛世前“站高峰”,及时疏导交通秩序;

四是设置禁止调头标识。红绿灯路口设置了禁止掉头标识,对违章掉头的车辆抓拍并录入微机依法处罚

五是加大对违停车辆的抓拍力度。对违停车辆的抓拍数,-平由去-的390起上升到今-的800起,有力地打击了车辆乱停乱靠违法行为;

是合理交通管制。重大节、重大政治活动及经济活动、高考学考等特殊期间,公安机关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警力进行交通管制。

七是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交警大队今-先后开展了“文明交通行动”、“文明停车安全通行”、“摩托车右侧通行”等宣传教育活动,在厚德广场,东方盛世等处设立宣传点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并在安全生产宣传-,交通安全宣传分别开展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20余条,张贴宣传标语160余条。通过大张旗鼓的宣传教育,在全县营造了浓厚的道路交通安全氛围。

城区交通标识的设置不属交警管辖范围。城区标识标示标线由城建投和事业公司负责施划常维护,交警没有这方面的职能。

通过前段时间大力宣传和强力整治,全县交通秩序有了好转,车辆通行效率有了较大提高,但距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我局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努力改进,也恳请人大代表为公安交警工作鼓与呼,为共同建立县城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而努力。

感谢对公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希望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公安工作。

 

                             2017-6-20

 

承办负责人:余楚高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王海波  0730-766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