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教育体育局 对岳阳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2017-09-14 00:00
浏览量:1 | | | |

岳县教体字201712号B类

对岳阳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

  

 

姚小红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扶持规范我县学前教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坚持科学布局,依法依规管理

1.属地统一规划。对乡镇内幼儿园规划布局,原则新建幼儿园必须由属地乡镇统一规划。我局要求各乡镇中心学校着力开展工作,统筹考虑乡镇人口分布和二胎政策实施后新增幼儿情况,积极联系本乡镇相关职能部门,向乡镇党政领导汇报,加强对本乡镇幼儿园布局的中长期规划。

2.严格审批程序。对于原已开办幼儿园,按现办园情况,督促按办园审批流程迅速办理各类许可,未开展工作的幼儿园,由县社会力量办学办公室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经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下达停办通知,并组织县相关职能部门予以查封。

3、严打违规行为。办园规模由办学许可机构在审批时按实际办园条件确定。我局每学期由职成、安全、学前等股室开展联合督查。针对极少数超规模招生民办幼儿园予以通报,如因超规模招生涉及幼儿安全的幼儿园责令整改,并跟踪督查。超出招生规模的幼儿由乡镇中心学校按就近入学原则,联系安排至邻近幼儿园就读,并做好家长解释工作。

二、严格考核督查,强化结果运用

1.杜绝小学化倾向。对于少部分幼儿园违背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要求,对幼儿“小学化”教育的倾向,我局每-开展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公办园-终评价、民办园-审、普惠园及各类示范园申报等考核体系中。同时,我局拟加强对幼儿园专任教师的逐-轮训,加强队伍建设,更新教育理念,提高保教质量。

2.规范管理,杜绝恶性竞争。幼儿园无序及恶性竞争主要体现在招生上。极少部分民办园恶意降低收费标准,扰乱招生秩序,导致保教水平低下,“小学化”倾向严重。明面上幼儿受惠,实际上幼儿教育严重打折扣。我局要求各中心学校在县发改局核定收费标准范围内,按县乡经济发展情况和近-收费实施情况统一制定本乡镇指导收费标准,同时要求各中心学校幼教主任开学期间下到每所幼儿园,加强收费行为的监管。我局以后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杜绝恶意滥价行为,保持良性竞争。

三、落实相关政策,提高幼教水平

1.在师资配备上。近三-我县每-招聘幼师20人左右,比相邻县招聘名额多,但相较义务及高中教育阶段教师配备和学前适龄幼儿数,我县幼教队伍仍严重紧缺,目前各地也有此类情况。4-份教育部出台的2017--2020-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已将“构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支持体系”列入政策措施里。我县逐-公开招聘幼儿教师(保持一定的招聘比率),并鼓励符合条件的幼教专业男性毕业生报考。同时拟逐-开展园长及专任教师轮训,从队伍数量和质量上予以补强。

2.在改造办园条件上。我局教建中心、计财股、学前教育股已统筹相关幼儿园办园条件情况,相关建设计划已上报省教育厅。目前,相关具体规划正在制订中。

3.在建立专项资金台账上。我局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将中央和省下拨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专款专用,建立专账,积极改善公办园办园条件,对普惠民办园按办园水平进行奖补。

感谢你们对我县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7-7-20

 

 

承办负责人:彭金九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胡瑾  0730-7649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