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号(3)建议的答复
来源:经研中心   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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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县政法字〔2020〕1号   B类  同意公开

 

 

 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

答   复

 

熊朝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麻塘洞庭村土地收储后续保障工作的建议》收悉。我委责成县人民法院成立调查组,对该系列案件进行审查,现答复如下:

2018年以来,县人民法院进入实体审理的洞庭村系列案件8件,其中,承包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4件、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4件。上述案件主要是基于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否履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相关义务等因素进行判决,判决后,上述案件均没有上诉。如当事人对县人民法院判决不服,可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或向我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共岳阳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8月24日

 

 

 

承办负责人:彭勇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许京,7634709,13907402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