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经研中心   2020-10-20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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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文旅广电字〔2020〕5号C类 同意公开

 

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

答   复

 

蔡平凡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刘士奇故居和纪念馆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刘士奇曾任中央军事革命委员会委员、中国工农革命委员会委员,是中央苏区党和红军主要领导人之一。刘士奇故居是岳阳市文物保护单位和岳阳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二、作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不符合设立专门管理机构的条件,应以属地管理原则为主,日常管理以及一般维护由黄沙街镇政府负责。

三、关于刘士奇烈士纪念馆以及附属设施建设,《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建立纪念设施有关规定的通知》(中办发〔1996〕5号)规定:1.建立纪念设施必须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未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不得新建个人纪念馆。2.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对建立纪念设施问题,要按照中央的要求从严把关。对违反中央规定擅自建立纪念设施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对有关人员要追究责任并作出严肃处理。《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总体工作方案》(厅字〔2019〕38号)规定:1.统筹规划现有烈士纪念设施,从严控制新建改扩建。2.涉及新建改扩建烈士纪念设施,相关省份或部门必须向中央严格履行报批程序,不得擅自批准,变相建设为纪念设施或搭建纪念设施。根据这些政策规定,应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相关程序申请。

四、2017年以来,我局先后从市县争取资金,编制了刘士奇烈士故居修缮规划,于2018年10月完成了故居修缮工程,共修复6间,建筑面积200多平方米。目前,故居修缮项目已经列入湖南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三年行动计划中,我们将积极争取资金,尽早实施项目。

五、我们将进一步挖掘提炼烈士故事,创新烈士精神表达方式,再现烈士可歌可涕的悲壮历史,弘扬红色文化。

感谢你们对岳阳县文物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0年6月28日

承办负责人:欧小元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彭晓军 13657307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