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财政局   2022-09-16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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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财字〔2022〕4号A类  同意公开

袁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由政府划拨专项经费支持学校聘用专业安保人员和使用空调费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落实市“基教十条”要求,我县从2021年开始,安排1700 万元为全县学校教室、 寝室、办公室安装空调,2022年由安排1700万元对学校线路进行改造升级。对学校空调使用费用按规定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从2021年春季开始,我县在国家规定小学公用经费650元/人、初中公共经费850元/人的基础上,每人新增了100元的公用经费,保障学校在提升基础能力等方面的资金需求。

从2010年开始,我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了教育系统校园安保经费144万元。2021年又追加50万元,达到了194万元。另外对159名转岗为校园安保人员的教师工资按在编在岗人员工资进行了保障。

近年来,受疫情影响我县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尽管财政把教育投入放在首位,由于财政盘子不大,显得力不从心。我们正积极和上级部门对接,反应存在的问题,请求继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解决学校经费不足的情况。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财政局

2022年6月22日

承办负责人:胡  晖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永胜   0730-7648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