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财政局   2022-09-16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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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财字〔2022〕5号A类  同意公开

胡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集中利用土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来,我县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清查处置全省闲置国有资产资源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等精神,结合实际,在全县全面开展国有资源资产资本(以下简称“三资”)运作改革,通过清查摸底、规范管理、高效处置,推进相互转换,实现保值增值。截止到6月份已完成清查摸底工作,特别是您提出的旧公销社、旧粮库的处置也包含在这次的三资运作改革工作中。下一步,我们将在摸清底子的基础上,由主管部门对下属房屋作历史权属认定工作,再由自然资源局按程序公开处置。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财政局

2022年6月22日

承办负责人:张大东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隋春来   0730-7648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