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财政局   2022-09-16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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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财字〔2022〕7号A类  同意公开

易明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待遇、加大社区服务项目、环境整治工作经费投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关心社区工作,在财政支出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仍逐年增加社区运转经费的转移支付,近四年县财政对社区运转经费的转移支付逐年提高1万元/社区,2022年预算方案中提高到29万元/社区,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将逐年提高对社区运转经费的保障力度。社区工作人员待遇问题需按照湖南省《提高基层干部待遇实施方案》文件执行,文件提出要严格执行村干部基本报酬有关规定,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实行村干部报酬与工作绩效挂钩,采取基本报酬加绩效考核奖励报酬方式发放。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确定。

针对环境整治等特殊事项,县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工作开展,县财政每年安排2300万用于县城主要街道的环境卫生,安排2028万元用乡村及社区环境环境卫生,安排1465万元用于垃圾处理。目前,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岳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治长效工作方案》,方案中提出,要实施卫生保洁筹资筹劳长效机制,按照“三级三分”原则,县、乡每年将卫生保洁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支持村民理事会按照每人每月5元标准自筹受益农户卫生保洁费,并由村环境卫生理事会实行专款专管专用、每个月度公示。后一阶段财政会进一步加大对环境卫生方面的财政投入。

社区仅依靠县财政的支持是不够的,还需要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一是要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实现社区自我造血功能的目标。另一方面应当合理安排支出,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社区组织依法有效履行职能。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财政局

2022年6月22日

承办负责人:汪  辉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陈复军   0730-7648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