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4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经管局   2015-08-3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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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农经建提字[2015]1号

对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49号提案的

答复

徐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村级引资行为的提案”已收悉,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我们开展调查,制定管理办法,现答复如下:

近-来,随着国家强农惠农、改善民生等涉及农民利益的专项资金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如何多措并举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落到实处,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及套取等情况发生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您指出,“近-来,部分村资金未专款专用,大部分资金未按实际申报用途使用”和“容易滋生腐败,少数村设立引资奖金,引发村民争议和意见”等问题,是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个热点问题,也是我们审计监督的重点查处内容之一。对此,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加强村级项目资金的管理:一是坚持村级公益事业等专项资金专账管理、专户核算、专款专用原则;二是坚持民主决策、科学使用原则;三是严格监督管理、责任追究机制。从2011-起我局加大了对村级财务审计监督力度,专项资金管理是审计清查中一项重要内容,对村级资金规模在5-20万元的,由县经管局每-抽查20%的村进行抽查审计;村级资金规模在20万元以上的,或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村,由县经管局组织重点审计。力争达到全县565个村3-一小审,5-全面一轮审。据统计,2014-通过审计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8起,违法违纪村干部10人,涉案金额达165万元。四是加大培训力度,规范报账手续。近-来,我们除3-一次举办村报账员培训班、2-一次乡镇记账员培训班后,还与县纪委联合举办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培训班,要求项目验收合格验收后,施工单位凭村民议事报告、立项审批表、项目预算、中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合同书、验收报告、项目支出公示表、村理财小组审议意见、正规发票等资料原始材料汇总立册,才能报账。另外,关于设立“引资奖金”问题,是各村为鼓励村民积极招商引资自行制订的规定,县纪委和我局从未制订过这方面的制度和文件,严禁以任何形式的招商引资为名套取国家项目资金。一旦发现,我们将严肃查处。针对您以上提出的问题,今-我局对全县村级财务管理状况进行了一次调查摸底,并与县纪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多次商讨,就如何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强化村级重大工程项目支出等问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见岳县政办函[2015]38号),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确保农村集体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至于您提到的“影响社会公平正义”问题,由于涉农专项资金涉及上下多个部门,都有自己的一套资金管理制度,如何将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防止“跑冒漏滴”现象,不是单凭我局一个单位能够解决的,但我们将建议县委、县政府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以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为依据,科学整合项目资金,有效配置公共财政资源,加快推进我县农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徐彪委员,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您所提的问题,我们都在落实和解决,欢迎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县农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2015-4-16

承办单位:岳阳县农村经营管理局

承 办 人: 蒋霞

联系电话:7623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