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交通局   2015-09-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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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交提字〔2015〕6号(B类)

对县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18号提案的答复

陈飞春、易志坚、任福阶、彭志龙、刘槐丽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修建板桥烈士陵园道路》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将烈士陵园路纳入2015-通村公路项目的问题,我局在2010-十二五规划调查中已经将该路上报至省交通运输厅,农村通畅工程仍执行“一村一路”政策,尚未启动通组和“断头路”连通工程,我局采集呈报的数据未被启用。今-我们又组织了十三五农村公路基础数据补充调查工作,对该路进行了进一步核实和申报,等相关政策出台和计划下达后,我局将及时联系乡镇村,尽快组织实施。

感谢各位委员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岳阳县交通运输局

2015-6-10

联系单位: 岳阳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李爱平

联系电话:7631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