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59号提案的回复
来源:人社局   2015-09-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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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人社建提字〔2015〕3号

关于对县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59号

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吴小云委员:

您好!十分感谢您对人社局工作的支持。您在县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岳阳县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提案,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在县政府主要领导安排下,县人社局多次派人到平江县、湘阴县、云溪区考察学习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2014-由县人社局局长胡团生同志带队,组织人社、国土、财政、民政、房产、生态工业园、台创园、城关镇等单位赴衡阳、长沙、湘潭等地考察学习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将相关县市情况进行了综合整理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

二、目前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整体推进缓慢,其主要原因有:1、相关政策尚不完善。省市相关文件规定不具体,其他县市可借鉴度太低。2、参保资金筹措困难。县财政较为困难,部分群众参保积极性不高,周边已启动的县市运作不是很成功。3、许多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此外有的村已把补偿费直接发给农民,导致村集体参保资金筹措困难。4、部分农民,尤其是劳动-龄段以内的青壮-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对参保缴费存在抵触心理。5、二轮土地承包实施不尽规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推进过程中,由于一些地方二轮土地承包时没有承包到户,以致征用的土地具体涉及哪些农户,底细不清,对象不明,导致实施工作中确定参保对象环节矛盾较多。

三、工作进展情况:去-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把该项工作摆上了重要工作议程,李勇常务副县长多次组织召开人社、国土、财政、经管、工业园区、有关乡镇等联席会议,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在此基础上研究制订实施方案。按照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意向性方案,被征地农民可以选择参加新农保,也可以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进入养老保险范畴后,按政策享受养老保险,保障今后生活。现阶段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摸清底数,确定推进机制。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全面开展调查摸底,摸清全县征地基本情况,由各乡镇和三大园区牵头,负责摸清被征地农民底子。

(二)明确责任,狠抓督促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国土、劳动保障、财政等多个部门的分工协作、紧密配合才能有效运行。联席会议机制已经明确各部门职责。

(三)完善政策,尽快抓紧实施。实施办法草案已经制订,交由有关部门讨论,并深入到征拆第一线听取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上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感谢您提出的工作建议!以上是关于您提案的答复,不妥之处请您提出!

此致

敬礼!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七-二十八

承办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人:苏红辉

联系电话:7663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