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水务局   2015-09-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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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水务提字〔2015〕2号(B)类

对县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

答 复

任明星、袁四华、秦懿、李捍忠、李和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沙港河综合整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规范砂石管理开采秩序。2015-6-8县长办公会议决定在新墙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全面禁采,包括全线91家砂石洗场、19家预制场(含小件、砖厂、瓦厂)、12家堆场码头,同时对涉河违法建筑全部予以拆除。目前禁采工作正在按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开展,具体方案近期即将出台,预计九-底可全面禁采,逐步走向规范。

2、关于沙堤除险加固及河床疏浚。目前,沙港河已完成了公田段和杨林段的治理,筻口段的治理已纳入我县“十三五水利规划”和“中小河流治理规划“中,我局将积极对接有关政策,争取各级部门支持,以确保项目尽快启动,项目启动后将对将对沙港河(筻口段)险工险段进行加固,对淤积河段进行清淤。

3、关于机埠整修。沙港河沿岸机埠整修属小农水项目,目前,我县已编制完成全县小农水五-规划,全县境内的需要整修的机埠已由乡镇、村组织申报,申报的项目均已纳入规划中。该项目2014-底已经启动,在申报2015-度项目时,我局尽量向沙港河沿岸各村倾斜。同时,我局也会向上级部门积极争取,力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小水利建设项目中。

4、关于在沿河两岸设置落水安全警示标志。全县涉及范围太广,水务局无此职责,建议沿河乡镇政府召集沿河村组完成设置警示标志。

5、关于沿河跨河大桥建设。该项工作由县交通局负责,我们会将意见及时向县交通局反馈。

搞好水利工作,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是我局的职责所在,我们一定会诚心接受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提出的良好建议,尽职尽责,把我县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搞好。

非常感谢您对水务事业的关心!

岳阳县水务局

2015- 7-20

承办单位:岳阳县水务局

联 系 人:张盟苒 毛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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