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5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水务局   2015-09-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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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水务提字〔2015〕8号(B)类

对县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53号提案的

答 复

赵学森、严敏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新墙河麻塘镇段砂石场无序开采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八仙桥以上麻塘镇境内沿新墙河的砂场共有六家,其中洗场2家,自2012-新墙河禁采以来,砂场砂石主要来源于东洞庭湖,主要的运输方式是船舶运输和汽车运输。八仙桥砂场以前由交通和水利部门管理,交通部门管理航道安全,收取岸线使用费,水务部门管理砂石资源,收取洲滩利用费。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洞庭湖区河道湖泊洲滩利用费试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7]12号》文件要求,水务部门只在2007-收取了一-,文件截止。后由湖南省交通厅依据《港口法》将八仙桥以东的河岸洲滩交由交通部门管理,水务部门停止对其管理。在2012-的新墙河禁采行动中,我们仅仅对有盗采行为的砂场业主进行了处罚,而涉及船舶和汽车运输是交通部门的管理权限,水务部门无权干涉。今-以来,我们对八仙桥以东的所有码头堆场加强管理,在4-初下发了通知,要求他们在4-底前完成砂卵石的出仓,不准再进砂卵石,要求他们在销售完砂石后自行拆除存放在河道的机械设备,保证行洪安全。

2015-6-8县长办公会议决定在新墙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全面禁采,包括全线91家砂石洗场、19家预制场(含小件、砖厂、瓦厂)、12家堆场码头,同时对涉河违法建筑全部予以拆除。目前禁采工作正在按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开展,具体方案近期即将出台,以属地管理、乡镇为主、部门联动配合,全面落实禁采,预计九-底可全面禁采,逐步走向规范。

感谢您对水务事业的关心!

岳阳县水务局

2015- 7-20

承办单位:岳阳县水务局

联系人:陈岳军 刘凌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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