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教育局   2015-12-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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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教提字﹝2015﹞01号(C类)

对县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2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陈六荣、陈平、肖晶亮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议停止全县中小学生重复统一购买两险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县学平保险工作的关注!现就学生平安保险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中发【2007】7号文件中关于“所有学校都要建立校园意外伤害事件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青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的精神和《教育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学校保险教育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对广大中小学生进行保险知识教育,告知学生(家长)购买学生平安保险是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职责和义务。近几-来,重点保障学生意外伤害的学生平安保险为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和增强学生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减轻出险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减轻各级各类学校办学的安全压力,营造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教育的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积极贡献。

学生平安保险是一种由湖南育才保险代理公司代理的险种,主要对在校学生的意外伤害提供保障,它具有保费低、保障高的特点。

为规范学生平安保险,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正当权益,按照岳阳市教育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要求,岳阳县教育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在全县推行学生平安保险。

一是要求湖南育才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和各学校自始至终坚持让学生家长自愿购买保险的原则。开学前由保险公司向学生家长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回执经家长签字后存档备查。经学生家长签字同意购买学平保险的回执作为学生和家长缴纳保费和保险公司收取保费的依据;反之作为学生和家长在学生出险以后自担风险的依据。

二是督促商业保险公司完善学生平安保险的售后服务。告知理赔程序(在学校显目位置张贴服务承诺牌),精简理赔资料,简化理赔手续;实行服务专员进驻学校服务制度,落实赔案上门服务;加强与湖南育才保险代理公司的沟通与协调,确保理赔到位、服务到位。对存在理赔和服务不到位的保险公司,向湖南育才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投诉举报,要求降低其公司市场份额或责令退出学生平安保险市场。

对于工作中的不足和社会各界所反映的学平保险中存在的理赔与服务不到位的情况,我们将要求湖南育才保险代理公司岳阳市分公司督促商业承保公司认真研究、积极整改,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的正当权益。

岳阳县教育局

20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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