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第十二届第三次会议第0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教育局   2015-12-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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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教提字﹝2015﹞04号(A类)

对县政协第十二届第三次会议第0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赵咏屏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私立幼儿园规范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私立幼儿园应当取得齐全的许可手续的建议。举办幼儿园必须取得办园许可证才能开园,但我县确实少部分幼儿园没有取得办园许可证,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有些乡镇学前教育资源少,有些幼儿在附近无园可上,因此少部分没有达标的简易幼儿园允许暂时开办,在规定期限达到整改要求后,才颁发办园许可证;二是极少数幼儿园没有经过教育部门许可就办起来了。目前对于我县没有办证的幼儿园,县教育局会责令在一定期限内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将予以取缔。

二是关于私立幼儿园不防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目前我县所有幼儿园都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幼儿园的安全、保教都纳入了乡镇中心学校管理范畴。

三是私立幼儿园的招生和收费应当规范。目前我县幼儿园的招生以服务区范围的幼儿为主,在其服务范围外招生,以家长自愿为原则,不得以恶性竞争手段扰乱招生秩序。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收费政策,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收费必须报物价局备案,其他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市场定价。

四是关于私立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安全管理应当加强。现阶段我县的部分民办幼儿园为追求办园利益的最大化,在保教上迎合家长心理,“小学化”教学倾向严重,没有实施科学保教。在安全管理上一些安全设施和安全措施没有到位,少数幼儿园安全意识淡薄。针对这些情况,教育局将加强园长及幼师的培训力度,引导他们依法依规办园,实施科学保教;同时加强督查和评价结果的运用,对办园行为不规范,严重影响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幼儿园予以取缔。

岳阳县教育局

201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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