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   2016-09-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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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农字﹝2016﹞1号(B类)

 

 

对县政协次会议第27提案

答    复

 

赵咏屏、方小平、李涌华、孙宗齐、毛金生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县美丽乡村建设的几点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美丽乡村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统筹解决“三农”问题的系统工程。继2006-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新农村建设的重大课题后,为顺应时代和发展要求,党的十八大又提出了美丽乡村建设。2015-5-27,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在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的基础上增加了“科学规划”和“宜居宜业”两个方面的内容,为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框架性、方向性技术指导,使美丽乡村建设有标可依,使乡村资源配置和公共服务有章可循,使美丽乡村建设有据可考。同时,鼓励各地根据乡村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创新发展。

为加快推进我县美丽乡村建设,2015-以来,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在科学决策、统筹规划、财政投入、试点示范方面进行了明确。

    一是开展工作考察调研。2015-9-,县政府组织工作考察队伍,由副县长易新岳带队到浙江安吉、桐庐等地考察美丽乡村和休闲农业建设,并召开专题研讨会,形成专题考察报告,提出了岳阳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系列意见和建议,报告下发至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单位传阅。

二是开展美丽村庄建设。包括村庄规划编制、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村庄整治、规范村民建房。2015-9-,县政府出台规范村民建房开展村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择优竞争,选择18个村开展村庄整治试点,确定4个村开展集中规范建房试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近2000多万元,争取在2016-6-底前打造出一批美丽村庄亮点。按照“三鼓励、四禁止”要求,编制了《村民建房示范图集》,由县规划设计部门指导,要求全县在2016-底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全县大面建房管理得到了较好规范。全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持续加力,通过明查暗访、奖优罚劣,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

三是强化建设资金保障。积极拓宽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渠道,2015-财政专项预算村庄整治、集中建房、环境卫生专项经费3000余万元,2016-计划安排村庄整治经费1400余万元,全县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铁山水资源保护、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等一系列大项目进入国家计划笼子。同时,争取了农村抵押贷款试点、金融支持现代农业试点等一系列金融政策支持。

四是推进和谐乡村建设。宣传部门牵头开展文明创建、欢乐潇湘、道德评选等一系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政法部门牵头,积极推进综治民调,开展禁赌、禁毒等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县全面推进农村精准扶贫,新农合、新农保、农村人口就业培训等多项工作深入推进。

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坚持不懈地推进,需要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和配合。同时,我县是一个财政弱县,长期以来投入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虽然,我们在美丽乡村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也确实存在您们提出的问题,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会认真研究,积极应对,不断加以解决。

感谢你们对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2016-7-25

 

 

承办单位:县委农办

承办负责人:方望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黄南刚  13973031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