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5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   2016-09-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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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县公字〔2016〕第9号(B类)

 

 

对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59号提案的

答    复

 

刘新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S208线张谷英段与渭桂线交叉处(刘家村)交通安全隐患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随着机动车特别是小轿车数量的急剧增加,造成县城停车难、停车位紧张及交通拥挤等系列问题,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不便。面对存在的系列交通安全隐患,交警大队在职权范围内采取了多种措施:一是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交警大队今-先后开展了“文明交通行动”、“文明停车安全通行”、“摩托车右侧通行”等宣传教育活动,在厚德广场,东方盛世等处设立宣传点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同时上门到客运企业、县校车办、危爆运输公司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安全生产宣传-,交通安全宣传分别开展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20余条,张贴宣传标语160余条。二是开展了迎国卫国检交通秩序整治,这个活动已延续了三个-;三是加强了整治三无摩托车的力度。今-上半-,我局共开展3次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查扣三无摩托车65台,没收伞具39顶。四是加大对违停车辆的抓拍力度。对违停车辆的抓拍数,-平由去-的350起上升到今-的650起,并对违停车辆在电视台进行曝光,有力地打击了车辆乱停乱靠违法行为。

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局立即指令交警大队安排专人开展调研,通过调研,发现您提案中反映的问题属实,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是一份有利于交通安全有利于减少交通事故的提案。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排查道路安全隐患是交警的职责,但整改由公路业主单位落实。我局已将您反映的情况上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县安委会责令职能部门尽快整改。

交通管理,涉及方方面面,须多部门联运,齐抓共管,光靠公安一家,难以从根本上予以根治。我局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努力改进,也恳请您为公安工作鼓与吁,为共同建立县城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而努力。涉及到其他职能部门的,我局拟将您的建议并我局的工作意见一同送达,力争引起重视,形成合力,尽快改变局面。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公安工作。

 

承办单位:岳阳县公安局

联 系 人:欧阳昭

联系电话:7666645

 

                                  

                                 2016-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