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   2016-09-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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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民字〔2016〕05号D类

 

对政协岳阳县十二届四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

答     复

 

陈飞春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设立公田镇寿星村的提案》的提案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及政策答复如下:

按照省市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县并村工作已于5-底全面完成,公田镇38个村合并为13个村。《岳阳县并村改革实施方案》(岳县发[2016]4号)规定:并村方案要综合考虑历史沿革、风俗习惯、人文渊源、河流水系、山脉走向、资源分布和产业布局等具体情况。要依法保护和开发利用历史文化名村、历史文化遗址遗迹和具有地域特色的村庄。建制村的命名要按照《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充分尊重地域特征、历史沿革、文化渊源,考虑地方知名度和群众认同感,选择著名地名、历史用名、文化特色名,尽可能以原有建制村拟作为中心村的,或者最有影响力的,或者当地历史文化名村命名,或者使用融合名。对争议不定的村名,由乡镇党委政府确定备选方案后报县民政局地名办按相关程序认定。您们提出设立新村名“寿星村”的意见没有得到大多群众的认可和公田镇党委政府的采纳,公田镇党委政府根据政策规定和群众意见,通过法定程序将原板桥、芳山和小湄村合并为大塅村,原青隐、大山、饶港和熊山村合并为熊山村。据悉,县老科协在全县14个村开展了百岁健康村的评比试点工作,建议您们通过公田镇党委政府按程序进行申报。

    特此答复,感谢您们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负责人:彭荣欣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陈再兴    3052818

 

 

岳阳县民政局

2016-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