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   2016-11-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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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水务字〔2016〕1号A类

 

对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

        

 

吴亚洲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八仙桥沿河砂场整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来,八仙桥上下游南北两岸村组以及附近村民,在新墙河砂石禁采后,未取得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擅自在八仙桥上下游南北两岸防洪大堤上圈地倒土,乱建砂场,致使八仙桥附近水域河床抬高、河道变窄,严重影响行洪安全。我县水政监察大队对这种违法倾倒渣土和垃圾的行为进行了多次打击。但由于这些违法行为绝大多数是发生在半夜或者是节假期间,避开了我们的工作时间,致使我们在执法取证上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2015-以来,我县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按照局党委工作安排,调整工作思路,密切与市水政支队配合,加强了巡查,加大了对八仙桥附近水域的执法管理,违法现象明显减少。为确保工作更进一步,从-初开始我局就启动了对八仙桥及新墙河沿岸堆场的整顿工作,以书面形式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班子,制订了整顿工作方案,并专题召开砂场业主会议,晚上派人值守,紧锣密鼓的对八仙桥沿岸的堆场进行清理整治,对所有堆砂场进行防洪影响评估,对不影响行洪的堆砂场进行有效、有序管理,对不符合行洪要求的堆砂场予以取缔,目前该项工作进展顺利,效果明显。

相信通过这样一系列的工作措施,我县八仙桥附近的涉水违法案例将会逐渐减少,大堤沿岸的环境将会全面改善。

感谢你们对水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水务局

                          2016-8-17

 

 

承办负责人:陈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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