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财政局对县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3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2017-09-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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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财字〔2017〕14号A类

 

对县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33号提案的

答 复

 

徐香翠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重点工程项目监管,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基础、道路交通等项目的建设不断加大,但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像您反映的“指挥部设立不规范、工程超概算、结算不及时、财务管理不规范,监管缺失”等问题,这些问题也引起了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对此,今-2-县政府出台了《岳阳县政府性投资重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岳县政发〔2017〕1号),提出了一系列的措施,加强对重点项目的全程监管。

一是成立了专门班子。今-2-县政府成立了政府性投资重点项目监管办公室(简称“县重点办”),由县委常委吴跃中担任主任,选调了15名有工程项目建设和财务管理经验的人员,负责全县重点项目的综合调度、协调、监管与督办督查工作。

二是实行重点项目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政府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县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县人社局等成员单位组成,成员单位履行各自职责,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分析、解决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严格项目计划、项目审批以及工程变更管理。项目计划未纳入-度计划或中期增补的项目一律不得实施;对项目审批按照项目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施工图联合审查、施工许可证审批、竣工验收(批复)五大流程明确了牵头部门,采取联审会议形式,分阶段组织相关部门参加联审和竣工验收;工程变更必须遵行“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程序,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擅自改变项目使用功能,不得擅自突破项目建设规模和工程资金预算。

四是强化了项目机构和资金管理。今后凡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的设立必须经县人民政府发文批准,人员不得超过7人,不准聘用临雇人员,具体人员由主管县级领导提出名单,组织部门统一抽调配备,抽调人员一律不得发放未经审批的补贴。对项目资金、管理费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专账管理。设立了县重点工程集中核算组,所属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局管理,抽调4名财务人员,负责项目所有资金的拨付和核算。同时,加强了对工程决(结)算管理,以审计决算结论作为最终依据,所有资金的支付必须由“县重点办”进行网上审核后,支付局方可拨付资金。

五是为确保政府性投资重点项目监管机制得到更好的落实,《暂行办法》制定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感谢你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财政局

                        2017-6-15

 

 

承办负责人:黄甲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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