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民政局对政协岳阳县十三届一次会议第8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2017-09-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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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民字〔201710C

 

对政协岳阳县十次会议

81号提案的答复

 

姚军良、李军委员

提出的《关爱抗战老兵,做好倒计时工程的提案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及政策答复如下:

《民政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8260号建议的答复》民函(2013)630号)明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民政部门负责的优抚对象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而居住在大陆的原国民党抗老兵不属于优抚对象范围。但是,民政部还是从履行现有职能出发,对代表提议的国民党老兵待遇问题“给予高度关注”,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及时将符合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临时生活救助以及社会福利保障条件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纳入相应保障范围。借助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让符合条件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的孤寡对象优先、优惠进入敬老院、福利院”。同时,支持、鼓励、引导社会组织通过接受社会捐助等适当形式,对原国民党抗战老兵进行专项帮扶救助;在举办纪念抗战胜利等重大活动以及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时,建议当地党委、政府邀请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参加,并予以慰问。民政部支持深圳市龙恩慈善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和慈善机构在关爱抗战老兵活动中所做的工作,鼓励相关社会组织和慈善机构对抗战老兵提供帮助。

根据政策,原国民党抗战老兵不能纳入抚恤范畴。近-来,相关慈善组织发起了关爱抗战老兵志愿活动,我局明确由慈善办负责此项工作,县慈善办为每人每-发放2000元的补贴。抗战老兵如患病或生活困难,我局都给予了特殊的照顾。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同相关部门对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的家庭生活状况进行了解掌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全部纳入救助范围,愿意入住敬老院的五保对象,优先安排入院供养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及时予以救助国家明确可以享受的政治待遇,及时予以落实。

特此答复,感谢您们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民政局

2017-6-18

 

      六军    皮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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