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8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岳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2-09-15 20:18
浏览量:1 | | | |

 

岳县农字〔2022〕21号A类  同意公开

 

    对县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89号提案的答复

 

陈紫帆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的有关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涉农补贴政策是国家强农惠民政策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各项涉农补贴(棉花价格补贴、地力保护补贴、稻谷价格补贴、集中育秧补贴等)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县政府相关文件作了明确规定:

一、严格界定补贴对象

要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11号)及其他各项涉农补贴文件的规定,严格界定各项涉农补贴的补贴对象,严禁超范围补贴。

二、精准把握补贴依据和标准

要精准核实补贴对象的农作物实际种植面积、双季稻播种面积、集中育秧面积等基础数据,作为各项涉农补贴发放依据。严格按相关文件规定核定补贴标准,坚决杜绝虚报冒领和超标准发

放补贴。

三、严格规范补贴申报流程

1.农户申报。由村民委员会组织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据实申报,经补贴对象签字认可,村(社区)核实、汇总实际面积,由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和盖章后上报乡镇(办事处);村委会对农户申报提供的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基础数据的准确性等负责。

2.乡镇核实。由乡镇(办事处)组织乡财政所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对村组上报的各项涉农补贴资料进行审核,其中补贴对象姓名、身份证号、三农账户等信息由乡镇财政所负责审核;补贴对象实际种植面积、承包村组集体非承包地面积、不享受补贴扣除面积等信息由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审核。核实的补贴面积与农户申报的补贴面积不一致时,要督促村(社区)及时修订数据;补贴农户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乡镇(办事处)要及时做出调整和变更。乡镇对补贴对象、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分级公示。公示工作由乡镇(办事处)负责,分乡、村、组三级公示。根据村委会提交补贴申报资料,加盖乡镇(办事处)公章,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必须重新核实。

4.上报资料。经公示无异议后的补贴到户申报资料,加盖村委会骑缝章,上报乡镇(办事处),乡镇(办事处)汇总,填写汇总表,汇总表由乡镇长、乡镇分管负责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负责人、分别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三章四名);并出具本乡镇(办事处)《公示结果报告》加盖公章,乡镇长签名;按汇总表、公示结果报告、公示照片、分户明细表的顺序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章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同步上报电子版,所有上报资料,乡镇(办事处)须备份建档保存。

5.流程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各乡镇上报的申报流程是否规范,申报资料是否严谨完备,并汇总补贴面积和金额;会同县财政局上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定,作为发放补贴资金的依据。

6.资金发放。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同意后,由乡镇(办事处)财政所严格按照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复核、审定的分户补贴数据准确、及时上传全国惠农补贴网络信息系统,由县财政局按相关程序将补贴资金发放至农户,发放完成后,及时将发放明细反馈至县农业农村局备查。

四、工作要求

1.强化对关键环节的监管。进一步压实乡镇、村审核基础数据的主体责任,摸清应享受补贴农户的补贴基础信息,强化对补贴关键环节的监管,真正做到“应补尽补”和“据实补贴”。一是严格落实补贴分级公示7天制度,设立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防止公示“走过场”,将补贴工作置于阳光之下;二是建立异常补贴面积审查机制,对补贴面积超过一定标准、又没有提供补贴依据的补贴对象,不予录入和发放补贴;三是清理补贴对象,重点清理年龄异常偏大、异常偏小和一户多卡的补贴对象。

2.强化补贴工作成效“回头看”。各乡镇(办事处)要成立联合工作专班,及时开展涉农补贴工作成效“回头看”。坚决杜绝冒领、套取、一户多卡、优亲厚友等现象;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补贴面积和补贴对象,要全部清退出补贴范围。

各乡镇(办事处)应按上述要求,切实担负起涉农补贴政策落地到户“最后一公里”的关键主体责任。县农业农村局将会同县财政局、县纪监委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督导,加强对补贴面积申报、审核和公示、补贴资金发放、资料归档等政策落实日常工作的监管,对补贴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骗取、贪污、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感谢您对我县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8日

 

承办负责人:许岳文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谢新良  0730-7621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