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缔非法行医 维护病人权益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2017-03-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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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非法行医    维护病人权益

——荣家湾镇李某非法行医取缔案

 

【基本情况】  2016-6-6,胡先生向12345热线举报:我的妻子因为得了胃病,听说岳阳县城关镇致富街清华源大酒店旁下坡处李医师有祖传的药治疗胃病很有效,于6-初到他家去进行治疗后,购买了2000多元熬好的中药,服用后出现不适症状,转到县级医院住院。怀疑该医生是无证行医,要求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处理过程】  县卫计局受理热线工单后,立即指派执法人员根据举报情况进行调查处理。经查举报人反映的荣家湾镇文胜居委会八组居民李某华,现-58岁,现场调查发现李某华在未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本人无《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在同心居委会开展诊疗活动,为患者进行中医治疗。根据现场情况,执法人员制作了现场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对其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对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根据调查情况,李某华的行为属于非法行医行为,执法人员非法行医场所进行取缔,并要求李某华退还了胡先生两千元的诊疗费用。

【反思启示】  对于有些病急乱投医的群众,我们必须在平时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相关就医知识,有病必须去正规的医疗机构就诊。并且要加大非法行医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什么是非法行医,积极举报,让非法行医者无处藏身。

 

 

(县卫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