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设路障存隐患 强制拆除保畅通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2017-03-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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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设路障存隐患    强制拆除保畅通

——甘田乡港口村村民私设路障强拆案

      

【基本情况】  2013 -5-2 ,任先生向12345公众服务热线来电反映:岳阳县甘田乡港口村十一组村民私自在路上设了几个水泥墩,占了道路三分之一,存在安全隐患,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处理过程】  甘田乡政府受理工单后,立即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处理。经调查核实:甘田乡港口村毗邻杨林乡,杨城公路贯穿全村,经常有大型车辆路过该村,十一组有一村民的房屋建在杨城公路旁,房屋路面与公路连接在一起,因为担心大型车辆经过会压坏其水泥路面,在靠近路面那侧设置了几个水泥墩。水泥墩不仅占到了公路路面,影响车辆通行,还因为此处是道路拐弯的地方,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在多次做工作要求其自行拆除不配合的情况下,5-9,甘田乡政府组织路政执法大队、乡司法所及该村村干部一起对该处水泥墩进行了强制拆除。任先生对处理结果十分满意。

【反思启示】  《公路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不得在公路和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障碍……”。当前农村部分农户法律意识淡薄,擅自占用公路路面现象时有发生,存在诸多安全隐患。职能部门应加强巡查,依法及时处理,防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甘田乡党政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