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协商一致 水库处险惠民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2017-03-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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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协商一致    水库处险惠民

——杨林乡陷塘水库处险协商案

 

【基本情况】  2015-1-26,胡先生向12345公众服务热线来电反映:本人是岳阳县水利局工程公司的职工,在岳阳县杨林乡的王安村实施水利建设项目,但当地村民与乡政府都不予支持工作(因需运输材料碾压村里的水泥路),将路面堵住,曾向当地乡政府反映过,但至今也未派人出面协调处理,望核实协调处理.

【处理过程】  县政府热线办受理工单后,协调县水务局杨林乡政府王安村相关单位调查,确实存在胡先生所反映的情况,但因以下原因所至:陷塘水库是杨林乡小二型水库,位于王安村,坝高8M、库容19M3、集雨面积0.55平方千米,今-启动小二型水库处险,招投标由水务局进行,承建单位为巴陵公司,施工方现走的道路是本地农民自筹修建道路,路边有用于农田灌溉的40的已硬化U型槽,在施工过程中因未对道路管护,压坏已硬化的U型槽,影响了农民生产生活用水。乡、村两级协调,承建单位未做任何表态,多次协调未果。因此村民将路面堵住。2-9,县水务局、杨林乡政府、王安村书记、村长及村民代表召开现场会,协商结果如下:1.水务局将陷塘水库施工图纸、施工方案交一份给现场业主杨林乡政府,共同协商最佳施工方案,并由杨林乡水务站、王安村派村民代表对水库施工质量现场监督,质量未达标,及时整改;2.水库处险完工后30内,施工方应按村民要求,修复所损毁本地农民自筹修建道路;3.因运输材料所损毁40U型槽,水库处险工程完工后15内修复。

【反思启示】  小二型水库处险加固,涉及多个单位,与老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对于此类需多个单位协商处理的群众诉求,要及时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办理,确保问题得到有效处理。

 

 

(杨林乡党政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