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民政救助及时雨 圆贫困儿童就学梦
——援助杨林乡四龙村贫困儿童就学案
【基本情况】 2014-10-17,
【处理过程】 杨林乡政府受理工单后,迅速进行调查核实。经查情况属实,方某某与奶奶相依为命,家庭困难无经济来源。方某某的奶奶作为民政重点照顾对象,按规定安排了临时生活救助。今-乡政府在“低保”阳光行动中,解决了方某某和奶奶两个低保名额。对其无力支付学费的问题,乡人大主席及时与中心小学校长联系,给予了减免。学校分期照顾困难救助500元,并牵线团市委每-给予1200元资助,确保方某某在学校正常就读。同时,四龙村考虑到其特殊情况,也安排其奶奶当村级卫生保洁员,支付其一-几千元保洁员工资。方女士对此事处理很满意。
【反思启示】 对困难家庭实施救助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切实保障困难儿童基本受教育权利,解决困境儿童就学困难,健全和完善儿童社会福利体系,实现困境儿童助学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迫在眉睫。
(杨林乡党政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