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问题瓷砖 维护消费权益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2017-03-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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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问题瓷砖    维护消费权益

——刘女士投诉瓷砖质量案

 

【基本情况】  2015-11-23,刘女士向12345热线投诉:我于11-5号在岳阳县十二公里购买了某品牌瓷砖,有票据,之后发给我的货与我当时看的瓷砖不一样,找到店家,没有给予明确答复,对此表示不满,希望有关部门核实处理并及时进行更换。

【处理过程】  县工商局接批办单后,立即派工作人员前往调查处理。经查,当事人反映情况属实,该店确实存在以次充好欺诈消费者行为。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督促该品牌瓷砖代理店供货商为刘女士更换该批次所有瓷砖,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刘女士满意。

【反思启示】  质量和诚信是消费者权益的源头。消费者在生活中要提防“消费陷阱”,遇到侵权行为时,要留好票据等相关证据,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应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或及时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县工商局12315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