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医院收费 促进规范管理
——县人民医院解答农合住院门槛费案
【基本情况】 2012-12-5,
【处理过程】 县卫生局受理工单后十分重视,及时与张先生取得联系,并针对此项收费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岳阳县2012-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中规定:“乡(镇)、县、市、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补偿起付线分别为100元、300元、800元、1000元,因病在乡(镇)、县、市级医院多次住院的起付线必须重复收取,但-度内累计住院补偿起付线不超过1000元。”因此,农合病人在县人民医院住院补偿起付线为300元(俗称门槛费),且不在报销范围之内。张先生对政策表示接受和理解,并对处理及时表示满意。
【反思启示】 医疗机构收费问题关系患者切身利益,成为社会敏感话题。一方面,患者并没有真正了解住院报销的政策,另一方面,医疗机构在收费问题上确实存在管理上的疏忽。通过这种双向互动,及时沟通,消除误解,融洽了医患关系。
(县卫生局办公室供稿)